北京市自2007年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以来,为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风险保障能力,确保可持续发展,充分结合地区农业发展实际,在全国率先搭建了由农民、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和巨灾风险准备金四个层次的“多方参与、风险共担、多层分散”的农业风险分散机制,确保政策性农业保险可持续发展。一是赔付率160%以下的风险,由经办保险公司承担损失补偿责任,由政策性农业保险合同予以保障。二是赔付率超过160%的风险,实行保险公司赔付封顶,政府承担剩余赔付责任,并以两种方式进行分散。其中赔付率160%-300%的巨灾风险,通过政府直接购买再保险的方式转移,由政府与再保险公司签订再保险协议予以保障;赔付率300%以上的农业巨灾风险,由政府每年按照上年农业增加值的1%。提取巨灾风险准备金保障。
这种多层次的风险分散机制明确了政府、农民、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各方的责任,充分发挥了政府的主导作用,同时兼顾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切实保障政策性农业保险面临的巨灾风险得到有效分散,促进农业保险业务稳健发展。其中,赔付率160%-300%的巨灾风险采用政府直接购买再保险的方式进行转移,由政府将全部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作为整体统一向再保险公司询价,避免了委托保险公司间接购买的中间环节,提高了再保险议价能力,以确定的政府财政资金支出,转移了政府承担的不确定的巨灾风险超赔责任,有效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政府的农业巨灾应对能力。同时,政府直接介入再保险,进一步加大了对农业生产风险的监督和管理,有利于降低道德风险,形成原保险与再保险的良好互动与良性循环。
在多层次的风险分散机制保障下,北京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得到稳健发展。截至2010年底,北京市已开办涵盖种植业、养殖业共计18个险种,4年累计参保农户72.1万户次,受益农户39万户次,赔付金额7.4亿元,为北京都市型现代农业提供了263.9亿元的风险保障。
“十二五”时期是首都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时期,北京保监局将进一步研究支持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的监管制度,促进农业保险规范经营、有序发展,为首都农村经济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