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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孙瑞灼:银行收费项目7年增10倍背后是监管缺位

    2011-3-25 11:04:35  来源:燕赵都市报  

      3月22日,武汉大学法学教授孟勤国向本报提供其领衔撰写的《银行卡收费不当问题调查研究》报告。报告透露,2003年10月1日出台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明确银行收费项目仅300多种,而现在《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中列出的收费项目,已多达3000种,7年时间增至10倍。(《长江日报》3月23日)

      7年时间收费项目居然增长了10倍,银行“吸星大法”的能力和速度让人叹为观止!在我看来,银行收费项目7年增10倍的背后是政府监管的缺位。

      近年来,银行立了类似查询费、年费、帐户管理费等收费项目。在收费价格上也是想涨就张,根本就不征求消费者的意见,不顾及普通老百姓的感受。实际上,哪次银行业的涨价不是“集体行动”?近年来,银行收费的情况往往是中、工、交、农、建中的一家或几家开征或提高,然后其余银行跟进,便足以说明问题。商业银行在银行收费上达成垄断协议的倾向十分明显。银行与普通企业不同,银行提供的服务具有公共性,涉及广大储户的利益,每个国有大银行都有3亿至4亿的持卡人,带有一定的垄断性。银行业人士所谓的“你可以选择任何一家银行,一点问题都没有”之言,其实是掩人耳目,因为面对“众多”银行,公众其实没有多少自由选择的空间;面对银行自我设定的众多收费行为,公众失去了话语权,这是银行乱收费现象严重的重要原因。

      然而,与银行的相对垄断相应的,却是政府监管的相应缺位。我国收费项目大多要走听证会程序,但目前银行并不需要经过此程序,从而导致收费项目越来越多,想收多少就收多少的现象出现。在最近的“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夏绩恩就建议修改《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取消屡遭各界广泛质疑的收费项目;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应当收费的具体服务项目,明确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从根本上遏制商业银行乱收费的行为。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副市长吴刚也提交了《关于清查和禁止银行乱收费行为的提案》,建议监管部门整顿银行经营秩序,进一步完善投诉、奖惩、考核、督查等制度。可见,银行收费问题已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杜绝银行收费不当现象的核心在于,取消商业银行的自主定价权,将银行收费纳入政府定价。这一方面有利于政府加强对银行收费行为的监管,改变以往银行收费想收就收的局面;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听证会等方式,加强公众在银行收费上的话语权和博弈力量,改变银行与储户之间一面倒的不平衡、不公平状况。同时,可以通过对以往银行收费项目的全面梳理,理清不合理的收费项目,还公众一个公平、公正的银行服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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