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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银监会:信用衍生品法规正征求意见

    2011-5-27 8:22:20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   

      昨日(5月26日)中国银监会证实,已起草文件防控金融机构信用衍生品风险,但草案尚在论证中。对于该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银监会称,是“为了进一步规范管理银行业金融机构信用衍生品交易业务,有效防控风险。”

      方案近日起草

      昨日,针对相关媒体报道的“银监会发放信贷衍生品法规草案”消息,银监会有关负责人确认,银监会近日起草了《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信用衍生产品交易业务风险管理的初步方案》,并向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自律组织和中介机构征求意见。

      “其实在产品创新方面,相对于其他机构而言,银行的步子还是比较快。”在获悉银监会起草并论证《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信用衍生产品交易业务风险管理的初步方案》(下简称方案)后,一位市场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针对报道中提及的“银监会首次允许金融机构利用信贷衍生品来对冲风险资产”,银监会并未否认。而对于“用于对冲风险的每种新产品必须获得银监会批准”的报道,银监会称其“说法不实”。

      涉及信用风险缓释工具

      一位银行研究人员向记者分析,所谓的“信贷衍生品”或包括信贷资产证券化,银行通过资产证券化可以对冲其风险资产。对于信贷衍生品的解读,也有人士分析认为,或是通过场外交易,达到对冲风险的目的。

      其实在2010年10月底,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公布的《银行间市场信用风险缓释工具试点业务指引》就推出了信用风险缓释工具(CRM)。根据相关数据统计,目前,信用风险缓释合约(CRMA)交易量为23笔,名义本金合计仅为近20亿元。同时,创设的9只信用风险缓释凭证(CRMW),名义本金合计仅近8亿元。但是由于法规的不确定,交易市场并不活跃。

      “场外交易蕴藏的风险很大,如何做好风险管理,可能是金融机构在做创新衍生品产品以及做交易时,需要考量的。”市场人士对记者表示。

      有报道称,方案对信用衍生品缓释风险作出了规定,要求在开展业务初期,商业银行可就符合要求的信用衍生产品交易的风险缓释认定事宜向监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在取得监管部门关于合格风险缓释的备案后,商业银行可以适用《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缓释监管资本计量指引》有关要求,计量信用衍生产品交易的风险抵补作用。

      “目前,《方案》仍处于研究论证阶段,并非正式法规。”对于方案的具体内容,银监会并未透露。

    责任编辑:王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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