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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银行员工“兼职”POS机套现 每天最多套出5万元

    2011-3-17 16:45:23  来源:泉州晚报  

      一银行员工“兼职”POS机套现

      妻子亦涉案 两人已取保候审

      丈夫在银行工作,妻子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夫妻俩职业不错,工资待遇也不差,但是却“兼职”干起了用POS机虚构交易非法刷卡套取现金的违法犯罪活动,共购买和租用3台POS机,涉嫌为他人套取现金350万元,非法得利1.75万元。

      3月9日,庄某海和妻子庄某红被泉港公安分局依法取保候审,他们所得赃款目前已上缴。

      妻子单位宿舍藏着3台POS机

      2月25日上午,分局经侦大队得到线索,辖区内一家银行业务员庄某海“兼职”POS机非法刷卡套现。

      经过侦查,民警发现庄某海用POS机套现的公开经营窝点已关闭,转移场所,其妻庄某红在一事业单位工作,也涉及该案。3月8日中午,民警赶到庄某海所在银行,佯装朋友关系,以找他办理银行业务、请客吃饭为由实施抓捕。另一路民警则在庄某红的单位里将她抓获。

      民警在庄某红的单位宿舍里缴获了3台POS机、1台笔记本电脑和若干份书面账单等。

      每天套出金额最多可达5万

      庄某海今年36岁,庄某红35岁。庄某海交代,2008年11月份,他在银行上班时接触到一些客户,了解到经营POS机为他人刷卡套现能赚取手续费,感到有利可图。他借用朋友庄某平的身份证,在泉港注册一家房产中介所,开设一个银行账户,然后申请一台POS机,又在泉港区山腰新民街租了一间店面非法经营刷卡套现业务。

      一个月后,庄某海见只有一台POS机,刷卡量较少,又用朋友庄某兴的身份证,在泉港注册一家陶瓷经销部,再次申请了一台POS机,干起非法刷卡套现业务。到了2010年3月份左右,他向朋友郭某辉租用一台POS机,每月租金800元,用于套现,妻子庄某红也帮他操作过几次套现业务。

      “如果有人‘套现’,每天套出金额在2万元至5万元不等,至今共刷卡套现350万元,每笔收取1%的手续费,但是一些关系比较好的,只收取0.8%的手续费。”庄某海说,除了交银行手续费0.5%,他共获利17500元左右。

      曾因害怕“歇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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