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某商业银行人士透露,今年2月份以来,银监会再次对商业银行发文要求严控房贷风险。银监会要求,商业银行对有重大违规行为的房企不得发放新贷款,原有贷款到期收回。对住建部、国土部等相关部门认定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因法人代表的违法违纪行为,致使企业不能持续经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出现重大违约事项的贷款合同约定,采取加速还款等保全措施。除了对个人购房贷款继续实施差别化住房政策,着力抑制投资投机等非理性的购房需求,严禁个人消费贷款用于购房之外,对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热点城市,银监会还要求当地银监局要主动开展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防止信贷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投资投机领域。
此前,银监会已利用资本充足率、拨备率、杠杆率和流动性监管新工具,对商业银行实施新的审慎监管框架起草指导性文件并报至决策层面。根据年报提供的数据,截至2010年底,商业银行整体加权平均资本充足率12.2%,比年初上升0.80个百分点;加权平均核心资本充足率10.1%,比年初上升0.90个百分点。其中281家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水平超过8%。同期,中国商业银行整体拨备覆盖率水平首次超过200%,达217.7%,比年初上升64.50个百分点。业内人士评价,防范银行业由于房地产贷款产生的过度风险,稳健有效的审慎监管至关重要。但单靠加强监管并不能从根本上防范房地产贷款风险,银行自身必须审慎经营,提防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