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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巧妙规避直投禁令 商业银行PE急行军

    2011-3-22 15:34:49  来源:证券日报  

      “因为银行自身的风险很小,财务顾问模式是比较谨慎的银行PE业务模式”,一位国有大行投行部副总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银监会2009年7月的通知给商业银行与信托公司合作进军PE市场设置了政策障碍,但该通知第20条关于“对于具有相关投资经验,风险承受能力较强的高资产净值客户,商业银行可以通过私人银行服务满足其投资需求,不受本通知第18条和第19条限制”的规定,允许私人银行业务模式下与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公司合作开展PE业务。

      另外,商业银行以强势间接LP的身份开展PE业务谋求的是与GP的长期合作,以及获得更大的商业利益。2009年,工商银行正式与优势资本合作。通过其客户资源及渠道,为优势资本募集人民币基金,并形成了基金与强势间接LP合作的模式。

      除此之外,一些商业银行还以战略合作方式与PE建立联系。深圳发展银行深圳分行与中科智长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就中科智PE的合作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上海浦发银行与中科招商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翻开与银行合作的PE名单,普凯、KPCB,德同、赛富、优势资本,能入得银行法眼的,都是PE中的佼佼者。

      “选GP,其实最看重是他的团队,包括业绩和背景。我们有一套流程和相应评价的标准,比如说考察团队构成,必须有一些业内牛人,考察已成功退出的案例、业绩,以及现在管理的情况。我们现在就有一份名单”,上述大型银行投行部副总对本报记者表示。

      “银行有一个广泛的客户资源渠道,像私人银行部门,银行募资很容易。因此就是有名气的私募,也是需要银行去帮他募资,期待银行在项目信息共享方面和他有所互动”,上述投行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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