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多年前,为贯彻“八五”计划有关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要求,有一次与有关部门合作的机会。一开始,合作方就提出,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理论都弄清楚了,接下来要做的事情就是计算。保险公司的养老保险业务,基本上是建立在精算基础上的,因为这是一个市场交易行为,必须算得明明白白。所以,怎么缴费,怎么给付,要在保险合同中写得清清楚楚。一般来讲,每年支付多少保险费,要连续缴多少年,到约定的时间每年(或每月)可以领取多少保险金,等等,这笔账都要算得细致明白。然后,保险费用交清后,到了约定的年龄,保险公司就开始按事先的约定给付,这份保险合同就算如约兑现。
站在地面上,用平视的眼光看社会保险,亦即从形式和程序上看社会保险,似乎也跟保险业务差不多。但是,上升到几千米的高空,可能就会发现,最后的给付会有很大的不同。保险给付,只需如约兑现就行,但N年前计算得出的保险金额能不能满足N年后基本生活需要,保险公司是不管不顾的,因为这并不包含在这笔交易中。这也就是商业保险只能作为社会保险制度的补充的根本原因。
社会养老保险则不然,因为是国家的责任,所以这项制度要确保的,并非退休以后每月拿多少钱,而是参保人的基本生活。如果参保时从政府承诺得到的养老金后来不能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的话,那政府就要采取措施提高标准。近年来政府已经连续七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便是一例证。所以,对于个人而言,社会养老保险是一定要参加的,不参加等于放弃了自己的一项公民权利。吃亏的是个人,“得便宜”的则是政府(少承担一份应该承担的责任)。
如果上升到万米高空,那还可以发现社会养老保险的更多问题。譬如刘副省长说的养老保险滚动结余的几百亿元基金只能存在银行贬值的问题,这当然是个棘手的大问题。但是,政府面临的是个两难的局面:拿出来投资,并不能保证获利;更大的风险是被贪污挪用。所以,明知放在银行是负利率,也只能难得糊涂。放在银行遭受损失,起码没有人会承担直接责任。
如果再上升到两万米的高空俯瞰大局,则会有更大的发现:社会保险原来是社会再分配的一部分。从理论上说,社会保障(社会保险)待遇的高低由两个因素决定:一是这个社会创造的物质财富有多少,二是国家管理者如何分配这些财富。而收多少保险费其实并不是决定的因素。如果我们老在收多少发多少上面做文章,其结果一是肯定不会有出路,二是把自己的思维定格,刻板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