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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监管标准实施六大工作要求

    2011-5-4 8:48:52  来源:中国金融智库网  作者: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强化风险管理基础设施,提升风险管理能力。一是完善风险治理组织架构,进一步明确董事会、高管层、首席风险官、风险管理部门和相关业务条线的角色和职能。二是强化数据基础,通过新监管标准实施切实解决国内银行业金融机构长期存在的数据缺失、质量不高问题。三是积极开发并推广运用新型风险计量工具,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计量准确性。四是强化IT系统建设,为风险政策制定和实施、风险计量工具运用及优化奠定基础。五是强化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职能,强化与外部审计的合作,共同促进内部制衡机制建设。六是改进激励考核机制,建立“风险-收益”平衡的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高度重视所面临的突出风险,包括地方融资平台、房地产贷款、经济结构调整潜在的重大信用风险,积极探索系统性风险和个体风险相结合的风险管理模式,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资本评估程序,确保资本充分覆盖各类风险。

      (六)加强对新监管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和跟踪评估

      从今年开始,监管部门要将商业银行新监管标准实施准备情况以及实施进展纳入日常监管工作,对各行新监管标准实施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新监管标准实施规划执行不力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采取相应监管措施。过渡期内,监管部门将持续监测银行业金融机构各类监管指标的水平及变化趋势,深入评估新监管标准实施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行为、信贷供给以及宏观经济运行的影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指定专门部门负责分析执行新监管标准的效应及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报送监管部门,配合做好新监管标准的完善和实施工作。

      请各银监局将本意见转发至辖内银监分局和银行业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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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王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