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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商业银行监管标准全面“升级”

    2011-5-4 8:50:11  来源:东方早报  作者:   

      史上最严格的中国银行业新监管标准昨日正式发布,并将于明年初起正式实施。

      根据银监会昨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的《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今后正常条件下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和非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被要求分别不低于11.5%和10.5%。

      与此同时,业内人士颇为惧怕的贷款拨备率指标也最终被确定纳入新监管标准,达标红线为2.5%。这意味着银行每多放一分贷款,就必须为此计提2.5%的拨备,拨备数额将直接与贷款总额挂钩。

      此外,银监会还新引入了杠杆率监管要求等多项新指标。

      针对上述所有要求,最晚2016年所有银行均须达标。

      银行杠杆率不得低于4%

      根据银监会的解释,由于美国次贷危机暴露了全球金融体系及金融监管制度的缺陷,2010年12月16日巴塞尔委员会发布了巴塞尔协议III最终文本,要求各成员经济体以此作为最低金融监管要求,此番中国银行业新监管标准的出台背景其实就是推出中国版“巴塞尔协议III”。

      而值得关注的是,对比来看,中国版“巴塞尔协议III”要求全面高于国际标准。

      最明显的是执行时间,根据指导意见,第三版巴塞尔协议要求2013年初开始执行新的资本监管标准,2018年底达标;而国内新监管标准自2012年初开始实施,2016年底达标,实施时间提前1年,最后达标时间提前2年。

      具体要求上,中国版“巴塞尔协议III”要求亦全面高于国际标准。

      根据指导意见,商业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的最低要求分别为5%、6%和8%;新标准实施后,正常条件下系统重要性银行和非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分别不得低于11.5%和10.5%,若出现系统性信贷过快增长,需计提逆周期超额资本。

      这其中,国内核心一级(普通股)资本充足率最低标准为5%,比第三版巴塞尔协议的规定高0.5个百分点;此外,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暂定为1%,而巴塞尔委员会和金融稳定理事会尚未就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达成最终共识。

      不过银监会尚未明确哪几家银行归为系统重要性银行。根据昨日发布的指导意见,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评估将主要考虑规模、关联性、复杂性和可替代性等四个方面因素。

      此前有传言称,中农工建交五大国有银行以及招商银行或许是系统重要性银行。但据财经网援引银监会相关人士的话说,上述6家银行目前是第一批完成新监管工具测试的银行,不表示就是系统重要性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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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王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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