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12月26日讯 中国银保监会网站26日公布了荆门监管分局对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荆门银监罚决字〔2018〕8号)。
决定书显示,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郑荣来,该分行存在贷后管理不严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的违法违规事实。
荆门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对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罚款人民币2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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