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津洪:创投基金发展与风险并存 托而不管现象普遍

2019-05-31 22:03:53  来源: 21经济网  编辑:zgjrzk  

  “2019(第二十一届)中国风险投资论坛”今天在南沙开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首席律师焦津洪发表了主旨演讲。他认为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是创新资本形成的重要载体,是直接融资和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支持国家创新驱动战略的催化器,黏合剂,完善相关的基础制度建设,推动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进一步规范发展,将为粤港澳大湾区建成全球的科技创新高地和新兴产业的策源抵提供持续的资本动力。

  以下是演讲全文:

  近年来,我国的股权投资基金取得了较大的发展。30年来股权投资基金推动企业创新,行业升级为我国迈向高质量的发展提供了资本活力,在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产业,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都有主题基金。投资的行业集中在互联网等计算机运用等工业资本体,医疗生物、医疗器械与服务、传媒等高薪领域,推动创新经济发展的循环。

  到今年的一季度,创业投资基金再投项目3.05万个,在投中小企业2.35万个,股权投资基金在快速发展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还存在一些问题和风险。非法集资现象时有发生,机构选择性备案,备小募大,个别的私募基金打着私募基金的名义做非法集资,形成了一定的风险。部分的私募基金投资运作流向不明,由于私募股权资金投向非公开发行的股权,对象往往没有公开企业信息的义务,导致投资者在了解资金运作方面存在一定的障碍。

  当前一些资金管理人同时运作多个基金,这也加剧了混同操作,借新还旧,甚至有骗局等现象。再有,部分的基金托管人履职不到位,托而不管的现象还是比较普遍的,只要管理人提供了投资协议,投资人对划款对象是否与投资人的关系都缺乏实质性的审查,托管人和投资人的关系不明确,加剧了托管人的边界不明确。

  这些现象的出现,也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对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新事物,我们对运行的规律和特征还有待进一步深化,对现有的监管体制、法律上也有待进一步的评估并加以完善。

  当前国家对资本市场在金融运行中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对资本市场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推进关键制度创新的力度前所未有。自2013年6月,中央编办明确中国证监会对包括创业投资资金在内的私募投资完善了相关的法规,目前还在完善相关的规则。私募基金管理条例在2017年8月份就已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了,这个条例对于私募管理人、托管人,对于投资运作,对自律、监督管理等都进行了规定,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纳入了监管的轨道,并且结合国家政策对于基金有特别的规定。目前征求的意见已经结束,今年私募条例已经被列入国务院2019年立法的工作计划,证监会正在全力配合司法步推进相关立法工作,在此,我也借这个机会,希望同时恳请大家对《条例》提出建设性的意义和建议。因为这个《条例》是这个行业的法规,事关这个行业发展的共同规范。

  二是全面修订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这是证监会的部门规章,在2014年8月正式实施,也经过五年来的实践,根据新的情况,目前正在进行全面的修订,希望通过修订进一步完善私募基金的分类,细化管理人登记和投资运作的规范,强化信息披露等等。这个办法的修订也列入今年证监会的立法计划中,我们会尽快公开征求意见,同时也希望大家对这个办法积极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是完善基金退出的相关机制。证监会在2017年6月,明确首发IPO中创业投资基金和试用该政策的认证标准。作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制度创新,进一步便利风险投资基金的推出并形成再投资的良性循环,以更好地推进科创企业的资本形成。在科创板试点注册制的重大改革中,创投基金正在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

  第四是明确基金托管人责任,针对当前托管人责任边界不清的问题,我们也正在研究在相关的条例和办法中,对托管人做出更明确的制度安排,强调托管人应当依法履行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对资产尽职的谨慎职责,监督管理人资金运作。

  五是优化监管协作,切实构建起以证监会地方证监局,经验协会,交易所以及地方政府的部门共同构成的五位一体的框架,共同做好区域的风险防控,发挥工作合力。

  六是提高违法违规的成本,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学习的时候强调要解决金融领域特别是金融市场……

  最后,预祝本届论坛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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