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长江讲坛 】《外商投资法》与外资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

2019-06-05 09:42:26  来源: 荆楚网  编辑:zgjrz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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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视点视频:3分钟带你看懂外商投资法草案

  “2019年3月1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取代原来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即“外资三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外商投资法》的出台标志着中国已迈向全面开放、高水平开放的新征程。”

  本周讲座,邀您聆听↓

  《外商投资法》与外资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

  主讲人:韩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金融法与国际金融法研究所所长

  时间:2019年4月15日(周一)下午3:00

  地点:湖北省图书馆长江报告厅

  韩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二级教授、文澜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社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法与国际金融法研究所所长,国际法学科负责人。2004年-2005年,先后在美国盛顿大学法学院(WashingtonUniversityinSt.Louis)和乔治城大学法学院(GeorgetownUniversity)从事金融法和WTO相关问题的研究。2012年-2013年在美国康奈尔大学法学院从事研究。多次在海外高校开设课程和讲学。长期侧重从事金融法、国际金融法、WTO和国际经济法相关问题的研究,主持了包括国家社科重大项目、国家社科重点项目和国家社科一般项目在内的国家级、省部级项目多项,发表中外文学术论文一百多篇,出版学术著作二十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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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金融法与国际金融法前沿问题》

  

  韩龙 著

  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8.10

  ISBN:978-7-302-51007-9

  索书号:D996.2/282

  "金融法与国际金融法日渐融合。一方面,解决金融全球化出现的问题需要在国际间进行规则的协调或统一,其成果通常体现为国际金融硬法或软法,而贯彻执行之则通常需要各国将其转化为国内立法。另一方面,各国特别是一些大国顺应金融发展趋势所创制的立法,也常为国际准则制定机构吸收而发展成为国际准则。有鉴于此,本著定名为《金融法与国际金融法前沿问题》,旨在更好地捕捉和反映金融全球化条件下金融法与国际金融法在日渐融合的发展变化中孕育出的重大发展和重大问题。在金融全球化时代的许多情形下,抛弃国际视野来审视国内金融法问题,或者抛弃国内视野来审视国际金融法问题,都是行不通的。"

  《金融法与国际金融法前沿问题》涵盖的内容可以归纳概括为以下八个方面:第一,现代金融法与国际金融法基本理论。第二,国际金融服务市场的准入与营商制度。第三,人民币汇率的国际货币法问题。第四,以《巴塞尔Ⅲ》为代表的国际银行监管制度。第五,国际证券发行与交易制度。第六,IOSCO的证券监管规则。第七,离岸金融与离岸人民币的法律问题。第八,宏观审慎监管制度。

  2.

  《防范与化解国际金融风险

  和危机的制度建构研究》

  

  韩龙等著

  出版社:人民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4.09.

  ISBN:978-7-01-013997-5

  索书号:F831/1041

  "在WTO有关金融服务市场开放制度建立之前,有关金融市场开放的全球性多边制度事实上是不存在的,GATS的达成和有关金融服务的《第五议定书》的生效是WTO法对国际金融法的重大贡献,填补了全球多边金融市场开放制度的空缺。"

  《防范与化解国际金融风险和危机的制度建构研究》以近几十年特别是20072009年国际金融危机为背景,以有效防范和化解国际金融风险和危机为主线,以金融危机暴露出的金融监管制度缺陷为导向,以国际社会最新金融监管制度改革为参考,重点论述了金融开放的法律架构、开放条件下的金融风险及其防范的理论建构、金融开放法律框架内防范金融风险的法律依据与体系建构、宏观审慎与系统性风险防范、规制资本监管与流动性监管、金融消费者保护与金融风险防范、金融风险压力测试及其法制化问题、信评机构改革的法律问题、我国双边银行监管合作中的法律问题与解决构想、我国双边证券监管合作中的法律问题与解决构想、金融机构跨境破产与责任承担的法律问题以及危机后金融规制改革的国际趋势与特征等,对防范和化解国际金融风险和危机法律制度构建中的基础理论问题和核心制度构建问题进行了系统性研究,有很强的针对性,具有较高的学术参考价值。

  03.

  《金融风险防范的法律制度研究

  以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为重心》

  

  韩龙 彭秀坤 包勇恩 著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2.08.

  ISBN:978-7-5620-4394-2

  "系统风险事关金融甚至经济全局,是全局性风险,其中的重要原因是金融体系的发展已使得金融各个行业之间的连动和交互影响成为不争的事实。例如,证券市场和信贷市场本来是金融领域中职能不同的两个市场,但股市的大涨大跌有可能造成大量的银行破产。反过来,一些有影响的大银行间的并购或破产事件也可能引致股市行情的急剧变动。正是由于系统风险如此重要,所以,防范系统风险构成了金融风险防范和金融规制的首要目标,亦即金融风险防范和金融规制重在防范其他风险演化为系统风险,故以下考察以系统风险为主。"

  《金融风险防范的法律制度研究以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为重心》对宏观审慎规制与监管制度、监管资本与流动性监管制度、信用评级监管制度进行了深入研究,特别着眼于金融开放条件下我国如何构建银行、证券双边监管合作制度的研究,同时对金融机构跨境破产监管制度这一棘手问题的解决提出了设想,由此形成了覆盖从市场准入、经营监管、监管合作和市场退出的全方位金融风险防范法律制度研究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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