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革新开启金融科技3.0时代访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中国互联网金融创新研究院院长黄震

2019-07-13 15:03:55  来源: 中国金融新闻网  编辑:zgjrzk  

  互联网金融井喷式发展时期,因监管制度尚未完善,许多无牌无证的机构以互联网金融的名义进入金融领域,为金融市场带来了巨大风险。之后政府严格监管,P2P平台从“鼎盛”时期的上万家到如今不过2000家至3000家,金融科技创新发展成为了新热点。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中国互联网金融创新研究院院长黄震教授日前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总结了互联网金融为金融科技发展提供的经验启示,并且提出了金融科技促进金融“走出去”和金融科技进一步高质量发展的具体策略。

  《金融时报》记者:金融科技的准确定义是什么?

  黄震:“金融科技”这个词其实是一个舶来品。上世纪90年代,美国就提出了融合词FinTech,由英文单词Finance(金融)和Technology(科技)组合而成。指的是已经被金融机构内化了的用于提升效率、降低成本、服务客户的科学技术。例如,腾讯公司拥有的数据分析技术不是金融科技,但腾讯旗下的微众银行将这一技术用于风控管理时,这种数据技术就成为了金融科技。

  需要区分的是,“金融科技”不同于“科技金融”,科技金融是我国在上世纪90年代倡导金融机构为科技企业和科技创业者提供更便利的金融服务所提出的,主要是为了解决科技企业无实物资产、融资贷款难的问题。

 《金融时报》记者:目前中国金融科技发展在国际上处在什么位置?

  黄震:金融科技是上世纪90年代的概念,这一阶段是信息通信技术与金融相融合的1.0阶段,主要运用的是最基础的台式机经连接形成的台式互联网技术。当时欧美发达国家的信息通信技术稍稍领先,中国虽然通过改革开放抓住了这一轮机遇,但是未能形成国际影响力。

  到了移动互联网阶段,中国反而有了后发优势。BATG等大型互联网企业飞速兴起,科技公司跨界提供金融技术服务。中国的移动支付已经全球领先,天弘基金推出的首只互联网基金也是世界领先,P2P借贷企业规模也曾是全球第一。当前,中国是全球最大的移动互联网业务应用市场,在此基础上发展移动金融可谓事半功倍。相反,西方国家在移动互联网到来的时候,已经对基于台式联网的技术形成了路径依赖,无法跳脱出原有基础设施的束缚,反而不能迅速转型来做移动互联网及其金融应用。

  但是,目前新一轮以5G、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技术为代表的技术革新,意味着金融科技发展即将进入3.0阶段,大家又回到了同一个起跑线上。目前,华为的战略储备以及技术研发和中国市场的商业应用都是全球领先的,所以,未来中国金融科技在5G时代能不能继续引领,主要看我们的基础设施铺设能不能迅速普及,配套政策法规和营商环境建设能不能支持这些技术投入使用。

  《金融时报》记者:互联网金融向金融科技3.0阶段转型的条件是什么?金融机构和科技公司要如何吸取经验完成转型?

  黄震:互联网金融时期的最大问题是大量非持牌机构通过技术手段切入金融服务市场,导致风险频发。金融科技从2.0阶段走向3.0阶段最重要的两个条件,就是技术迭代和政府规范市场,重回持牌机构。

  互联网金融在几年前带给金融机构巨大的危机,使他们意识到必须紧跟技术潮流才能适应时代。而且“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的提出也要求金融机构采用新技术。当下金融机构主要有三种路径发展金融科技:一是通过外部契约合作,金融机构提出要求,科技企业负责技术实现。例如BATG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分别签订了一系列共同进行技术研发的合作协议;二是内部股权合作,金融机构和科技企业共同设立金融科技子公司进行金融探索,例如中信银行与百度合作的百信银行;三是金融机构内设子公司,比如民生银行将原来的科技部变为子公司,招收人才,购买专利,研发技术。

  而对于科技公司来说,除了合作协议和共同设立子公司之外,向监管部门提供科技服务也成为了重要路径。监管部门也需要跟上技术潮流,了解被监管对象,才能更好地防范风险,维护市场秩序。

  《金融时报》记者:金融科技3.0阶段发展过程中主要存在哪些风险?要如何防范风险?

  黄震:首先就是法律风险,互联网金融时期的非法金融业务、“擦边球”业务警示了科技企业和金融机构都需要去掉原有的不合规业务。而新的监管政策制定和执法力度加强也会提升发展难度。其次是技术风险,一个微小技术漏洞也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而技术研发使用过程中涉及到的个人隐私泄露、商业机密泄露以及黑客攻击等都是对金融科技发展的挑战。最后是市场风险,科技公司要如何将数据和技术转化为可供金融机构使用的资源,找到买家,并且经过激烈的竞争签下合同,都是市场带来的挑战。

  要防范这些风险,最重要的还是应做到合理合规。我们之前提到的科技企业对接监管部门,转型做监管科技就是发展合规金融科技的好办法。更重要的是金融机构要完成内部合规风控的体制建设,科技企业也要加强对新技术的规律研究,即使国家没有出台相关的政策法规,内部也要建立自己的管理规范,形成内部标准,就是形成动态合规。

 《金融时报》记者:之前您提到了金融科技参与海外竞争,具体要如何“走出去”?

  黄震:金融科技“走出去”优先选择的主要是临近我们的东南亚国家,华人网络密集,交流便捷,人民币接受度高。其次是与中国存在技术梯度差的拉美国家、东欧国家,方便我们的科技公司进行产业转移。对于金融机构来说,移动互联网技术是可以跨越国界的,中国金融机构的目标应当是让自己的服务能够跟上互联网覆盖的地方。要与海外结算中心合作,扩大人民币的使用,助力人民币“走出去”。此外,在海外科技中心,投资初创项目研发金融科技也是不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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