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利率政策调整、
快递包裹不准随意“丢”快递柜、
银行保险单证和宣传不得出现“存款”字样……
十月起,一批新规将正式实施,
如何影响你我生活?
一起来了解↓↓
全国性新规
新发放个人房贷利率根据LPR调整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称,10月8日起,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数值应符合全国和当地住房信贷政策要求,体现贷款风险状况,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
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
另外,商业用房购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
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暂不调整。
新修订的法官法、检察官法施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最近表决通过新修订的法官法和检察官法,将于10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两部法律对法官、检察官的权利义务、遴选、职业保障等作出了更加完善的规定。同时,对法官、检察官的任职回避、惩戒、兼职等作出了一系列规定,确保法官、检察官在合法范围内行使权力。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施行
由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自10月1日起施行。《规定》提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公示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实施主体、程序等内容。符合法定要求的电子申请材料、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与纸质申请材料、纸质证照、实物印章、手写签名或者盖章、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农田建设项目有新管理办法
由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自10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农田建设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体制,统一规划布局、建设标准、组织实施、验收评价、上图入库。农田建设项目坚持规划先行。规划应遵循突出重点、集中连片、整体推进、分期建设的原则,明确农田建设区域布局,优先扶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把“两区”耕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
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合并申报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修订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申报表单的公告》,自10月1日起,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合并申报。
商业银行保险单证和宣传不得出现“存款”等字样
银保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10月1日起施行。
根据《办法》,各类保险单证和宣传材料在颜色、样式、材料等方面应与银行单证和宣传材料有明显区别,不得使用带有商业银行名称的中英文字样或商业银行的形象标识,不得出现“存款”“储蓄”“与银行共同推出”等字样。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儿童个人信息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将自10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制作、发布、传播侵害儿童个人信息安全的信息。
规定指出,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转移、披露儿童个人信息的,应当以显著、清晰的方式告知儿童监护人,并应当征得儿童监护人的同意。
托儿所、幼儿园不能与商业、娱乐等建筑合建
住建部近日发布行业标准《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自10月1日起实施。
目前有些托儿所、幼儿园与商业、娱乐等建筑合建,这些建筑容易发生火灾。《规范》明确,托儿所、幼儿园仅能与居住、养老、教育、办公建筑合建,这些建筑相对管理规范,发生火灾的几率比较小。此外,为保证婴幼儿的安全,规定应设置独立的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并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保健食品原料范围有新要求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办法》规定,除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外,纳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原料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是具有国内外食用历史,原料安全性确切,在批准注册的保健食品中已经使用;
二是原料对应的功效已经纳入现行的保健功能目录;
三是原料及其用量范围、对应的功效、生产工艺、检测方法等产品技术要求可以实现标准化管理,确保依据目录备案的产品质量一致性。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覆盖自动售卖机、无人超市
市场监管总局今年8月发布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自10月1日起实施。
《办法》明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参照本办法关于网络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规定对自动售卖机、无人超市等没有实际经营人员的食品经营者组织实施抽样检验。
首次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备案取消
日前,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规定,自10月1日起,取消首次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备案要求。预包装食品是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
值得注意的是,取消备案不是取消监管,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作为食品检验项目之一,由海关依照食品安全和进出口商品检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检验。海关建议,消费者尽量从正规渠道购买进口食品,购买时可以向商家索要食品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快递“入柜”应征得收件人同意
国家邮政局发布的《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将于10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规定,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应征得收件人同意;快件出现外包装明显破损、重量与寄递详情单记载明显不符等情况,不得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办法还要求,快递箱运营企业合理设置快件保管期限,保管期限内不得向收件人收费。
地方性新规
河北:个人出租住房或按租金5%-10%核定所得税
河北省税务局对河北省个人出租住房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进行了规范完善。对个人出租住房不能提供成本费用凭证的,按租金收入的5%-10%征收所得税,新规定自10月1日起施行。
海南:租房提取公积金业务调整
从10月1日起,海南对职工租房地及租房提取月份数的界定标准进行明确,重申租住住房应具备合法权属要求,进一步遏制缴存职工虚构租房消费行为套取住房公积金问题发生。
广西:动车上禁用自热食品
《广西壮族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对旅客的行为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将霸座、在站台上滞留、翻越站台、使用自带加热食品、传播谣言等14类危害铁路站车秩序和安全的行为,纳入了禁止范围。此外,《条例》还明确,旅客如果实施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或被纳入失信系统。
《青海省价格争议调解办法》施行
10月1日起,《青海省价格争议调解办法》将正式施行。《办法》规定,调解的条件包括“属于价格争议调解范围内的事项,争议各方同意调解,与争议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调解请求、理由及事实依据”等四个方面。另外,《办法》规定,一般情况下应当自受理之日起45日内办结。
青岛:行政机关不得重复索要证明
《青岛市证明事项管理暂行规定》10月1日起施行。据悉,《暂行规定》对证明事项管理的多个方面进行了创新性规范,此举属全国首例。
《暂行规定》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办理有关事项时已经提交且已进入办理流程的证明,负责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后续办理环节的行政机关,不得要求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重复提供。
太原:全面推广使用乙醇汽油
10月1日起,太原将全面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所有加油站禁止向终端用户销售非车用乙醇汽油(军队特需、国家和特种储备用油除外),一律改售车用乙醇汽油。
根据山西省政府此前下发的通知,山西将在全省分步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2019年在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涉及的太原、阳泉、长治、晋城等城市先期进行试点。
深圳:电子烟纳入控烟“黑名单”
修订后的《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此次修改决定适度扩大禁止吸烟的场所范围,将公共交通运输站楼行人出入口外侧5米范围内和公共交通工具室外站台和等候队伍所在区域,以及相关室外场所行人出入口外侧的室外购票区域和等候队伍所在区域,纳入禁止吸烟范围。
另外,将“吸烟”概念扩大为使用电子烟、持有点燃或者加热不燃烧的其他烟草制品。
宁波:强制生活垃圾分类,不按规定要处罚
《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规定,个人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先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