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下转D70版)

2021-04-13 08:53:48  来源: 同花顺  编辑:zgjrzk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000042)           公告编号: 2021-14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一部分  2020年董事会运作情况

  一、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履行职责情况

  2020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全年召开董事会会议10次。其中,以现场出席方式召开会议3次,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7次,审议通过了为支持武汉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捐款、公司重要对外担保及财务资助、董事会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选聘等重要事项,所有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董事的全票表决通过。公司董事会决策权利正常行使,全体董事在董事会的决策过程中,充分履行了应尽的职责,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有效保证了公司的良性运作。公司董事会未做出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重大失误决策。(2020年董事会召开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

  2020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和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认真履行了职责。报告期内,共召开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累计8次,其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对2019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监高级人员的年度薪酬情况、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以及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事项进行了审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主要审议各期定期报告事项及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在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期间与有关方召开了两次现场见面会,就会计师重点关注内容进行沟通。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评价,在聘请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时也起到了预审及监督作用;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对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资格和公司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

  二、报告期内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集召开股东大会3次。股东大会依法对公司重大事项做出决策,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全部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和授权事项进行了落实和执行,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2020年股东大会召开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

  三、公司治理

  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规范运作意识,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监局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开展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专项自查行动,积极组织专项学习,严格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开展认真自查,经内部全面自查,公司在规范运作上不存在重大缺陷或重大风险。

  第二部分  董事会关于公司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外部环境分析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历史性成就。这一年,恰逢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中央正以更大气魄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续写更多“春天的故事”;这一年,中央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巩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坚持扩大内需,强化科技战略支撑;这一年,国家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因地制宜、多策并举,高度重视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百年难遇的新冠肺炎疫情侵扰全球。中国构筑疫情防控的坚固防线,率先控制疫情、复工复产,最终成为全球唯一实现经济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来之不易。“十四五”规划全面擘画,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加速形成,新时期的发展机遇值得期待。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176,086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2.6%。2020年上半年因城施策更加灵活,多地从供需两端陆续出台房地产扶持政策,下半年市场恢复向好,部分城市房地产市场过热,政策环境趋紧,多地升级楼市调控政策。国家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以“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为目标,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

  二、公司的经营业态及区域竞争优势

  公司致力于成为国内一流的城市综合运营商,以城市开发、建设和运营为核心业务,其他业务涵盖酒店经营、商业管理、物业服务等领域。公司拥有丰富的土地储备,自持并经营五星级酒店、甲级写字楼,拥有专业的物业服务公司。公司房地产项目主要分布在粤港澳大湾区、成渝都市圈、大上海都市圈和青岛区域,各区域布局及主要竞争优势如下:

  1、以深圳总部为核心,辐射粤港澳大湾区。

  公司总部位于深圳,在深圳核心区域拥有大量优质资产,包括高端商住项目、商办项目、酒店项目、产业项目等。其中中洲滨海华府、中洲滨海商业中心项目位于福田区,由公司受托经营管理,是集海幕大宅、品质公寓、超甲级写字楼、精品酒店和主题商业街区等多元复合业态的综合体项目;中洲坊创意中心项目位于罗湖区笋岗清水河片区门户地段,集商务办公、创意办公、公寓及商业于一体,是标杆性城市综合体项目,现已逐批入市销售;黄金台项目位于龙华区深圳北站核心商务区内,交通便利,区位优势明显;宝安26区项目规划功能主要为商业、办公和酒店,是“商贸居住综合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中洲控股金融中心为甲级写字楼和高端酒店,是南山中心区地标性建筑,现已引入众多国内外优质企业入驻。

  公司深耕惠州区域多年,经过多渠道、多方式拓展,目前公司开发的项目已遍布惠城、惠阳、仲恺、博罗等区域,形成多盘联动态势,惠州中央公园项目在市场积累了良好的企业声誉及深远的品牌影响力,惠州公司常年跻身惠州房企销售排行榜前十位,已成为中洲控股在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区域公司。

  公司积极布局广州、东莞、佛山等区域。主要项目有广州南沙国际风险投资中心、佛山璞悦花园、东莞里程花园、东莞上一村等项目。其中广州南沙国际风险投资中心项目位于南沙自贸区明珠湾起步区,该区域将重点发展高端总部经济基地,未来区位价值凸显;东莞上一村项目是位于东莞的村企合作项目,是公司布局东莞区域的重要切入点。

  2、重视成渝都市圈,积极开拓西南市场。

  公司在成渝区域深耕多年,落地开发多个项目,成都中央公园、成都锦城湖岸、重庆半岛城邦等项目获得市场广泛认可,在成渝区域的市场认可度持续提升。

  3、稳固大上海都市圈,打造高品质形象。

  公司在大上海都市圈市场地位显著提升,已形成多城、多区、多盘联动格局。公司已在长三角多个城市有战略布局,目前已进入上海、无锡、嘉兴等核心城市,开发和销售的项目主要有上海珑湾、珑悦,无锡崇悦府、花溪樾院,嘉兴花溪地、花溪源著等项目。

  4、夯实青岛区域,抢占市场高地。

  公司青岛半岛城邦项目区位优越,靠近青岛胶东国际机场,连续多年位居胶州销售金额前列,带动了少海片区整体置业热度,为中洲品牌在青岛赢得良好的市场口碑。

  三、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管理工作回顾

  公司2020年实现房地产销售面积72万平方米,销售金额139.91亿元,完成年度目标的105.20%,营业收入106.97亿元,同比增长48%。

  全年主要经营及管理工作如下:

  1、克服疫情影响,保障营销回款。2020年1月23日,公司成立疫情防控小组,建立“工作联动、信息报送、灵活办公”的协调机制,快速开展抗疫公益行动。公司秉持“因城施策,一案一策”的营销原则,深挖市场潜力,以回款为中心,坚持业绩导向,全力克服疫情影响,年度销售目标基本达成。

  2、运营管控提质增效。关注疫情带来的住房需求迭代,更新设计理念,打造满足主流市场需求的高品质产品。公司强化运营管理力度,开展季度综合巡检,优化完善项目主数据系统,实现精细管控。通过派驻技术人员、现场巡查、专人专责、预警督办等方式,各城市公司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水平逐步提升,各项目交付质量得到有力保障,2020年交付面积合计约88万,平均到访交付率超85%。

  3、稳健投资,拓展方式多样化。公司秉持稳健投资、稳步成长的发展理念,审慎投资、因城施策,顺应政策导向,抵御市场风险,持续加强多元化的投资拓展能力。2020年,公司积极通过摘牌、股权收购、多渠道合作等方式拓展项目,已获取或签署合作意向项目涉及计容面积约95万平方米,盘活存量土地储备计容面积约20万平方米,长期利好公司经营活动。

  4、2020年,公司高度重视现金流安全,资金以收定支,稳步调整经营节奏,取得收支平衡。

  5、资产板块持续为公司带来稳定现金流。旗下酒管公司经营面积15.68万平方米,在受到疫情重大冲击下,开源节流积极应对,下半年经营情况逐步向好;商置公司维持稳定经营,运营面积27.6万平方米;物业公司稳步提升,签约服务面积763.2万平方米,较上年新增17.2万平方米。在疫情影响下,资产板块持续发挥避风港作用。

  四、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格局与趋势

  国际政治经济形势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全球经济复苏仍有诸多不确定因素。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将迎来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中央坚持房住不炒总基调,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调控趋向精准化和灵活化。新时期下,区域分化加剧、企业集中度持续提高,行业或将出现以下趋势:

  1、时代红利:由短期暴利转向长期价值。土地招拍挂市场竞争激烈,极低成本的土地资源几乎不复存在;房地产长效机制建立,商品房销售价格受到严格调控;重点房企的资金及融资杠杆受到监控,高杠杆、高周转的模式难以为继。新时期下,城市核心资产的运营收入占比将逐步提高,城市更新、产城融合等较长周期的项目模式有望占据更大的市场份额,这就要求房企具有更长期的价值观念,打磨多业态的产品力和全周期的竞争力。

  2、行业竞争:由简单打法转向全面发展。过去二十年,众多房企借助土地与政策红利、人口与金融红利得以快速发展,开发销售的业态较单一,对企业内功的要求也较低。目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超过60%,改善型需求持续增长,未来市场对于产品创新、产品质量、公共利益的需求将更加强烈,整个行业都要加快适应。中国的房地产企业将迎来人才培养、品牌管理、产品创新、资产运营、科技创新等综合能力全面竞争的新时代。

  3、企业经营:应势而为有望实现新发展。针对重点房地产企业的“三道红线”政策正在试点推进,针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的“五档管理”已经实施,核心城市住宅用地开始“两集中”出让。面对新的政策导向,房地产企业预计将作出多方面的调整,在资金端要加强风险防范、控制资金杠杆,在产品端要聚焦优质资产、提升品牌效益,在运营端要调整经营节奏、适应集中供地模式。展望未来,基本面扎实的企业有望实现在核心城市的快速深耕与跨越式发展。

  (二)公司发展战略

  1、规模稳健。公司坚持稳中求进的发展总基调,充分发挥资源协同优势,以稳健适当的企业规模,走出一条符合城市发展规律的高质量增长之路。

  2、资产增值。进入不动产时代,资产板块地位凸显,可以提供持续稳定的现金流、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和长期利润增长、提升中洲知名度和美誉度,助力地产板块穿越调控周期。

  3、品牌重塑。新时期新气象,公司要努力打造更优质产品、提供更优质服务,借助“中洲会”等平台进一步提升品牌宣传能力,努力成为国内一流的城市综合运营商。

  4、有所突破。密切关注与切入市场局势中新的机会点,在公司深耕的城市和区域提升品牌影响力,努力提高市场份额,保持优异的成长性和核心竞争力。

  (三)2021年工作目标和重点工作

  1、总体经营目标

  2021年,公司计划实现房地产销售面积61万平方米,销售金额134亿元,房地产开发投资60亿元,新增土地储备计容积率面积40万平方米,新开工建筑面积102万平方米。

  2、年度重点工作

  在新的一年,中洲控股将采取“稳健经营,精细管理”的经营策略,以“促融合,稳经营,创品质,增效益”为核心,重点完成以下工作:

  (1)整合资源,积极拓展。

  公司将以长期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发扬中洲“敢闯敢试,先行先试”的深圳拓荒牛精神,高效协同,努力破解土地成本高企、房企融资逐渐收紧等难题。提升经营思维,聚焦重大机遇,将传统的地产开发与商业、产业、物业等城市运营配套服务紧密结合,形成更成熟的城市运营能力和差异化的土地获取能力。

  (2)快销快回,财务稳健。

  中洲将坚持稳健的现金流管理,保证资金安全;同时坚持目标导向,冲刺营销,攻坚回款。在营销方面,力争重点项目的销售价格取得新突破,实现成交量、价齐涨。合理控制营销费用支出,强化自拓和老带新销售,提高品牌粘性,努力降低渠道销售占比,做好媒体投放费效评估。在回款方面,2021年继续落实回款量化考核,加强预算管理和监管资金盘活,促进回款率稳步提升。在资金支出方面,贯彻以收定支的额度管理,优化相关机制,保证收支平衡。

  (3)锤炼产品,打造品牌。

  伟大的品牌源于过硬的品质。2021年预计新开工8个项目/批次,公司将继续把好供应商准入关,坚守产品质量关,加强计划运营协调功能,落实安全文明施工,严格把控建设过程,精雕产品品质。

  公司将认真打造优质产品,用心提供客户服务,力争完美验收交付,同时加强品牌宣传和价值输出,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建立优良的品牌形象。用最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全力打造中洲品牌,将对城市未来的想象,实实在在地交付到中洲的业主手中。

  (4)强化管控,增加效益。

  继续做好审计工作,管控公司经营风险。针对合作纠纷等重大诉讼案件,要集中力量妥善处置,守护公司核心利益。充分发挥人力行政支撑保障作用,优化组织架构,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增强组织效能。

  按照“以目标成本管控为中心、以全过程成本管控为手段、以结果考核为导向”的策略精打细算,持续推动总包预结算工作,减少和杜绝无效成本,落实索赔和反索赔工作,确保经营成本投入效率的最大化,切实增加公司效益。

  五、可能面对的风险及对策

  1、政策调控加码风险

  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逐步落地实施,在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下,地方政府因城施策,房地产政策更加灵活,如出现市场过热情况,房地产调控或有加码风险。公司将加强政策及市场研判,及时调整,提前布局,降低公司经营风险。

  2、市场及竞争风险

  国际政治经济形势暗流涌动,房地产行业面临新一轮洗牌,中小房企生存空间受到挤压,面临利润空间压缩甚至局部亏损的风险。公司应充分研判市场行情,有效管控风险,适时抓住投资窗口期,寻找合适项目;持续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打造公司品牌力,在行业竞争加剧的环境下走出高质量、可持续的发展道路。

  3、融资、信贷、利率风险

  受房地产行业资金监管政策影响,房地产行业融资环境仍然严峻。公司将继续加强内部管理效率,抓住市场及政策窗口期,不断强化销售回款管理,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确保公司现金流安全。

  4、公共卫生风险

  国内对新冠疫情管控得当,目前呈现零星、散发态势,公司将积极应对、时刻关注疫情动向,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要求,做好防疫措施,保护业主生命健康,保障公司生产经营。

  2021年,董事会将继续发挥公司治理核心地位的作用,带领公司紧跟国家战略步伐,坚持稳中求进,努力实现资产增值,进一步打造优良品牌,力争在房地产行业新格局下有所突破,为广大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附表1:公司2020年董事会会议列表;

  附表2: 公司2020年股东大会列表。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附表1:公司2020年董事会会议列表

  附表2: 公司2020年股东大会列表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 2021- 15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及决议情况如下:

  1、2020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聘请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2020年8月20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3、2020年10月12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预案》。

  4、2020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5、2020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决策程序合法,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相关治理规定,遵守重大事项审议程序,有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运作规范;未发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情况,也未发现其有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检查公司财务,并认真审核了各定期报告,认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会计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允的。同时,监事会根据审核情况,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3、股权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后不再符合获授资格及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标的原因,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共计4,592,898份。经审核后监事会认为公司将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予以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该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 号》、公司《章程》及《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4、内部控制的评价情况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该报告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是比较健全和完善的,能够合理保证公司业务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执行效果也基本达到预期。

  5、报告期的审计情况

  报告期公司财务报告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2021-17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拟聘请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4月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现有审计机构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综合评估,拟继续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296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人民币20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88万元。以上费用包括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及报告出具费用、内部控制审计及报告出具费用、其他与年度审计相关的专项报告费用以及交通费、住宿费等。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0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05人,从业人员共6,445人,注册会计师共1,23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40人。

  德勤华永2019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77亿元。德勤华永为57家上市公司提供2019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49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德勤华永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渭华女士自 2005 年加入德勤华永,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李渭华女士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20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和签字 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质量控制复核人干长如先生自 2005 年加入德勤华永,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干长如先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0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或上市公司审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江其女士自 2010 年加入德勤华永,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江其女士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0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过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华永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费用为人民币20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费用为人民币88万元,较2020年度没有变化。审计费用以德勤华永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计算。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事前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沟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3、经核查相关资料,监事会认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能力资质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的要求,公司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4、事前认可意见

  (1)独立董事对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对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审查。

  (2)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3)本次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客观、真实,没有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聘请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5、独立意见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根据其工作质量和业务水平,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2021-18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释义:在本文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本公司/公司”: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中洲置地”:深圳市中洲置地有限公司

  “汇海置业”:深圳市汇海置业有限公司

  “宝城置业”:深圳市中洲宝城置业有限公司

  “龙西置业”:深圳市中洲龙西置业有限公司

  “河西置业”:深圳市中洲河西置业有限公司

  “朗怡物业”:深圳市朗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亮洲置业”:青岛市亮洲置业有限公司

  “惠州中洲”:惠州中洲投资有限公司

  一、 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日常经营工作的需要,公司将与控股股东深圳市中洲置地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单位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包括公司向关联方承租物业、为关联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等,预计2021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约为人民币4,715万元。

  2021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关联董事贾帅、申成文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定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交易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 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深圳市中洲置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贾帅

  注册资本:12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自有物业租赁;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注册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3703I单元

  截至2020年9月30日,中洲置地(合并)总资产为6,205,260.99万元,净资产1,302,487.0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583,325.16万元,净利润29,215.68万元。

  中洲置地是本公司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中洲置地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深圳市汇海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贾帅

  注册资本:7,5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开发经营;国内贸易;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自有物业租赁;从事广告业务;日用百货、纺织、服装、文化体育用品、仪表仪器、五金交电、家具、工艺品(不含象牙及其制品)、金银首饰、化妆品的销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注册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3703I单元

  截至2020年9月30日,汇海置业总资产为2,062,426.93万元,净资产-35,705.9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96.91万元,净利润-14,156.89万元。

  汇海置业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汇海置业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深圳市中洲宝城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嘉伦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物业管理(凭资质证书经营);计算机软件开发(不含生产和加工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房地产开发(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内进行房地产开发);不动产经营性租赁;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许可经营项目是:机动车停放服务。

  注册住所:深圳市宝安区创业二路与前进路交汇处中洲华府一期2栋B单元二层

  截至2020年9月30日,宝城置业总资产为285,343.81万元,净资产41,088.9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5,099.59万元,净利润-7,032.17万元。

  宝城置业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直系亲属的配偶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三项规定的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宝城置业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深圳市中洲龙西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捷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物业管理;计算机软件开发;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注册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文锦北路1068号宝安外贸大厦703A室

  截至2020年9月30日,龙西置业总资产为3,936.20万元,净资产923.19万元,净利润-13.06万元。

  龙西置业是本公司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龙西置业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深圳市中洲河西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嘉伦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开发经营;国内贸易;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企业管理咨询。(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可经营)

  注册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3701I单元

  截至2020年9月30日,河西置业总资产为198,764.63万元,净资产9,417.9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7.39万元,净利润104.35万元。

  河西置业是本公司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河西置业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深圳市朗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贾帅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物业管理;为餐饮企业提供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从事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房地产经纪、房地产信息咨询;家政服务。许可经营项目是:汽车清洗及美容服务;游泳池经营管理;机动车停放服务(由分支机构经营)。

  注册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3702C单元

  截至2020年9月30日,朗怡物业总资产为2,973.31万元,净资产2,678.33万元,营业收入为2,369.74万元,净利润983.25万元。

  朗怡物业是本公司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朗怡物业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青岛市亮洲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海明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商品房销售、租赁与代理,自有资金对外投资。 (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注册住所:青岛胶州市香港路1号A座202室

  截至2020年9月30日,亮洲置业总资产为16,946.90万元,净资产5,433.3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13.6万元,净利润-359.98万元。

  亮洲置业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亮洲置业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惠州中洲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勋迪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室内装饰工程;土石方工程;国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住所:惠州市惠城区鹅岭西路53号路桥大厦3楼

  截至2020年9月30日,惠州中洲总资产为301,504.47万元,净资产17,981.58万元,净利润-4,369.25万元。

  惠州中洲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惠州中洲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2021年,公司将向宝城置业、汇海置业、朗怡物业等关联方提供物业服务、工程服务及酒店餐饮等。上述服务价格参考市场服务水平确定,预计全年服务收入约为2,710万元。

  2021年,中洲置地将委托公司对其相关物业租赁资产进行受托租赁。上述受托租赁服务价格参考市场服务水平确定,预计全年受托管理收入约为410万元。

  2021年,公司及子公司将租赁中洲置地、汇海置业等关联方的相关物业。上述物业租赁价格参考相同地段类似物业的租金水平确定,预计全年租金约为1,595万元。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产生特别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独立性未受到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日常经营业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原则,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核定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届时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二)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日常经营业务,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2021-19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定公司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100%、且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核定公司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13亿元的担保额度。

  2、上述担保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担保额度项下每一单笔担保的具体事项,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上述担保审议授权的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担保额度项下每一单笔担保的具体事项。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担保事项及相关授权有效期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担保额度的预计情况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信贷业务以及其它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13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8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各控股子公司可根据其自身融资需求,在审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银行及金融机构洽谈具体的融资条件,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最终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13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各级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108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各级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5亿元。本次担保计划是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的决策效率,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对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具有绝对控制权,有能力对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能够确保通过销售回笼资金保障偿债能力,担保的风险小且处于可控范围内。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上述担保事项进行决策,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前述授权之同时,进一步转授权公司董事长对额度范围内的担保事项进行决策。上述担保事项及授权的有效期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核定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提高决策效率,满足项目开发及融资需要,有利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且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下属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公司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核定公司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63.12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26.2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0.33%;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46.0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8.47%;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2021-20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100%、且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经营需要,公司参股子公司东莞市中洲上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上一”)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壹拾亿元整融资。本公司拟同意为东莞上一向金融机构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壹拾亿元整融资按40%比例提供不超过人民币肆亿元整的担保。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4月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东莞市中洲上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52N4DP1W

  3、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18日

  4、 注册地点:广东省东莞市石碣镇石碣新风东路28号201室

  5、 法定代表人:黄宇

  6、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7、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工程施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房地产中介服务;物业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 被担保人东莞市中洲上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9、 股权架构如下:

  10、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担保事项主要内容

  公司为东莞上一向金融机构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壹拾亿元整融资按40%比例提供不超过人民币肆亿元整的担保,并以公司子公司东莞市中洲置地有限公司持有的东莞市中洲置业有限公司4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担保的范围为贷款本金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单笔期间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在上述审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最终签订的相关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为有效降低融资工作难度,满足公司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本公司拟同意为东莞上一申请上述贷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肆亿元整的担保。

  东莞市石碣镇石碣上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持有东莞上一15%股权,但其不参与公司经营及利润分配,故不承担经营风险,无法出具担保。本次担保责任由东莞市中洲置业有限公司及其股东承担。公司为东莞上一申请上述贷款按40%比例提供不超过人民币肆亿元整的担保,担保风险可控。

  董事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63.12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26.2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0.33%;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46.0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8.47%;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2021-21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核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于2021年度向符合条件的被资助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最高总额度不超过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0%,对单个项目公司的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有效期为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及公司《章程》,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财务资助目的:解决项目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问题,有利于加快该等公司的项目建设进度。

  2、财务资助额度:最高额度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总额均不超出此额度。

  3、资金来源: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

  4、被资助的对象:被资助的对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不包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健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内部控制,明确了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审批权限审批程序、经办部门及其职责等事项。

  2、公司财务部门在全面分析对被资助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的基础上,对被资助对象的履约能力做出审慎判断。

  3、公司将采取有效的措施保障资金的安全性和收益的稳定性。

  4、财务资助款项逾期未收回的,公司不得向同一对象继续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追加提供财务资助。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核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提供财务资助额度有利于公司整合资源、发挥各方优势、降低项目开发风险,加快项目的推进速度,以取得更好的运营收益。

  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符合以下条件的财务资助事项进行决策,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前述授权之同时,进一步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对上述事项进行决策:

  1、被资助的项目公司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且资助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

  2、被资助的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或者其他合作方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包括资助金额、期限、利率、违约责任、担保措施等;

  3、授权财务资助总额度为公司2020经审计净资产的50%;对单个项目公司的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

  4、上述授权的有效期为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保持房地产业务平稳发展基础上,利用自有及自筹资金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委托贷款),有利于解决项目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问题,加快该等公司的项目建设进度。本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信息披露

  财务资助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工作。

  六、相关承诺

  本公司承诺,在实际发生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七、独立董事意见

  核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额度,有利于解决项目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问题,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以取得更好的运营收益。公司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核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额度,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截至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经审议的对外财务资助余额为人民币5.6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14%;公司没有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金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2021-22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向控股股东借款有效期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中洲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洲置地”)向公司提供人民币10亿元的借款额度,该借款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2019年12月16日)起一年有效,随借随还,借款年化利率为8.0%,与公司向金融机构的平均借款利率相当。本次接受关联方借款不存在其他协议安排。截至2020年12月16日,上述借款额度有效期届满,相关借款已于有效期届满前结清。

  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满足公司经营运作及战略发展的实际需求,现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延长该笔向控股股东关联借款额度的有效期,借款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有效,借款额度、借款利率及其他约定条款保持不变。

  深圳市中洲置地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上述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2、2021年4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控股股东借款有效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延长向控股股东关联借款额度的有效期,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贾帅、申成文已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3、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0年修订)》要求,本次上市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深圳市中洲置地有限公司

  2、注册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3703I单元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贾帅

  5、注册资本:120000万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793084154

  7、经营范围: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自有物业租赁;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8、中洲置地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中洲置地非失信被执行人。

  9、股权结构关系:深圳中洲集团有限公司持有95%,深圳市振洲实业有限公司持有5%。

  10、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借款额度:人民币10亿元,具体数额以实际借款金额为准(公司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该借款额度)

  2、借款用途: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

  3、借款期限: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有效

  4、借款利率:借款年化利率为8.0%,与公司向金融机构的平均借款利率相当

  5、还款:随借随还。

  本次接受关联方借款不存在其他协议安排。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延长向控股股东关联借款额度的有效期,是为了支持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稳定公司资金来源渠道,满足公司经营运作及战略发展的实际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交易外,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各类关联交易统计金额为1943万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1、本次关联交易,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

  2、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申请延长该笔向控股股东关联借款额度的有效期,借款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有效,借款额度、借款利率及其他约定条款保持不变。该笔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3、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延长向控股股东借款有效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届时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二)独立意见

  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申请延长该笔向控股股东关联借款额度的有效期,借款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有效,借款额度、借款利率及其他约定条款保持不变。该笔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延长向控股股东借款有效期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上述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 2021-24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已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花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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