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

2021-04-15 09:00:50  来源: 网易网  编辑:zgjrzk  

  (上接B102版)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36”,投票简称为“兴森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8、9 、10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议案8):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8,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9,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表一提案1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的时间为2020年5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附注:

  1、提案8《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案9《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和提案10《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对非独立董事表决时,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有4票选举票数;对独立董事表决时,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有3票选举票数;对非职工代表监事表决时,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有2票选举票数。股东在投票时,选举票数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散使用,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对应的有效表决票总数,否则选票无效。

  2、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的表决做出明确指示,则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3、如欲投赞成票议案,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4、授权委托书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 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032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2021年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需要,对公司及子公司未来12个月内与公司关联方广东铭泽丰电子有限公司、上海泽丰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Aviv Components and Electro-Mechanical Solutions Limited.发生的日常经营交易事项进行合理估计,预计2020年度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2,45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度上述同类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为1,107.05万元。

  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邱醒亚先生、陈岚女士已回避表决。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本议案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1、公司名称:广东铭泽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泽丰”)

  成立时间:2014年6月24日

  注册地址:广州市萝岗区科丰路31号G9栋302

  注册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罗旭波

  经营范围:集成电路制造,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产品零售;电子产品设计服务;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集成电路设计;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主要财务数据:2020年末/2020年度,总资产14,023,440.31 元,净资产6,069,771.75 元,2020年度销售收入10525498.07元,净利润-161530.39元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深圳市颐和昌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70%股权,深圳市颐和昌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邱醒亚先生100%持股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铭泽丰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2、公司名称:上海泽丰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泽丰”)

  成立时间:2015年8月7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虹漕路25-1号二层153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1,388.89万元

  法定代表人:罗雄科

  经营范围:半导体自动化测试设备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半导体自动化设备配件的批发,从事货物进出口业务。

  主要财务数据: 2020年末/2020年度,总资产177,424,740.21元,净资产152,890,225.02元,2020年度销售收入146,802,948.67元,净利润44,767,502.53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蒋威先生担任上海泽丰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上海泽丰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Aviv Components and Electro-Mechanical Solutions Limited.(以下简称“Aviv C&EMS”)

  成立时间:2004年10月1日

  注册地:以色列

  注册地址:Kibbutz HaZorea, Israel

  CEO: Mr. Baruch Saar.

  主营业务:元器件贸易

  主要财务数据:2020年末/2020年度,总资产12,002,967谢克尔,净资产8,623,168谢克尔,2020年度销售收入12,617,540谢克尔,净利润1,289,039谢克尔(以上数据经审计)。

  Aviv Components and Electro-Mechanical Solutions Limited.系公司控股子公司Fineline Group下属子公司,Fineline Group持有其50%股权。

  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各关联方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合作关系稳定,能够履行和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采购/销售产品及接受/提供劳务等交易是在双方日常业务过程中依照一般商业条款所进行的,与其他存在业务往来的企业同等对待,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交易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进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以合同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交易以市场化运作,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待交易发生时,交易双方根据订单的具体工艺和技术要求,签署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铭泽丰、上海泽丰、AVIV C&EMS存在日常购销交易,上述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存在业务往来的企业同等对待,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交易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进行。以上关联交易事项涉及金额较小,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1、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主要系因为公司在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时,为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同时兼顾经营决策效率,满足企业经营及时性的需求,对关联交易金额作了区间范围的预计并尽可能调整至较高水平。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涉及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而产生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我们认为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况。

  3、董事会审议《关于2021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未有违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发生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拟发生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 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033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租赁准则,并将依据上述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时间,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

  2、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财会[2018]35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1、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2、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3、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4、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准则,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要求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修订及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相关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 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034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计提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本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2020年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会计政策等有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各项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进行评估和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0年末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后,2020年度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4,063.23万元,占2019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3.93%。具体明细如下表:

  ■

  二、计提减值损失的方法

  (一)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以预期信用损失法为基础确认减值准备

  1、应收账款减值

p>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中,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说明:

  ■

  2、其他应收款减值

  当单项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对于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期末,当以前减计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时,可以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

  (三)长期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上述长期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三、本次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4,063.23万元,相应减少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4,063.23万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 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035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所持合伙企业财产

  份额实施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情况概述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转让所持有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兴森”)以人民币562万元的交易价格将其持有的上海泽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泽萱”)70%财产份额转让给罗雄科先生。广州兴森与罗雄科先生于2019年12月22日签署了《关于上海泽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根据《关于上海泽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产份额转让协议》约定的转让业绩条件“(1)第二期转让的业绩条件:2020年会计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5%,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5%;数字、电源测试板卡批量出货,出货金额超过1,000万元;相关实用新型、发明专利≥5个”。2020年度,上海泽丰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46,802,948.67元,较2018年度增长83.04%;净利润44,767,502.53元,较2018年度增长88.95%;数字、电源测试板卡批量出货,出货金额16,665,225.58元;2020年取得数字、电源测试板卡相关专利数:实用新型8件,外观设计3件。业绩条件已满足。现向罗雄科先生转让第二期上海泽萱35%财产份额,转让价格人民币281万元。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上海泽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产份额。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所持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实施转让事项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广州兴森按照《关于上海泽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产份额转让协议》第二期转让条件的约定,实施转让。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对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子公司广州兴森将所持有的上海泽萱财产份额实施转让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12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转让所持有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议案》。根据广州兴森与罗雄科先生签署的《关于上海泽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中约定的转让业绩条件“(1)第二期转让的业绩条件:2020年会计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5%,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5%;数字、电源测试板卡批量出货,出货金额超过1,000万元;相关实用新型、发明专利≥5个”。2020年度,上海泽丰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46,802,948.67元,较2018年度增长83.04%;净利润44,767,502.53元,较2018年度增长88.95%;数字、电源测试板卡批量出货,出货金额16,665,225.58元;2020年取得数字、电源测试板卡相关专利数:实用新型8件,外观设计3件。业绩条件已满足,符合转让实施要求。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程序合法、合规,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子公司广州兴森将所持有的上海泽萱35%财产份额以281万转让给罗雄科先生。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子公司广州兴森将所持有的上海泽萱35%财产份额以281万转让给罗雄科先生事项,是依据2019年12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子公司转让所持有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议案》所作出的决定。根据广州兴森与罗雄科先生签署的《关于上海泽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中约定的转让业绩条件,经查阅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泽丰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上海泽丰2020年度业绩条件已满足,符合转让实施要求,且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和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 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036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

  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科技”)使用不超过20,000万人民币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购买日有效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止。为控制风险,单笔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具体负责实施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投资额度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州科技拟使用不超过20,000万人民币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投资期限

  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止。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购买投资期不超过12个月的金融机构流动性较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且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4.资金来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州科技用于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的资金为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5.授权管理

  为提高效率,对审批额度内的理财产品投资,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确定委托理财金额、期间,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受托方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州科技之间应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型的投资品种,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当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3.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与检查,定期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核查。

  4.独立董事可以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内部审计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必要时由二名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有权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委托理财的专项审计。

  5.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活动。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定期报告中准确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州科技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公司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实现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2020年度公司及广州科技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20年度,在不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广州科技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获得收益284.73万元。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在查阅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并结合公司目前财务情况,我们认为: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正常运营所需资金前提下,视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资金情况,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在审批额度范围内购买金融机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20,000万人民币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低风险型理财品,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六、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授权期限及额度范围内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金融机构流动性较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公司将对投资进展情况继续关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 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037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兴森快捷香港有限

  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兴森快捷香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支持全资子公司兴森快捷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兴森”)自身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向其增资3,000万美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增资完成后,兴森香港的注册资金增加至4,200.128万美元。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外投资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增资事项尚需完成深圳市商务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商务部等有关政府部门的备案审批。

  二、本次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兴森快捷香港有限公司:

  2、注册号:966515

  3、住所:香港观塘敬业街55号皇廷广场11楼F室

  4、法定代表人:邱醒亚

  5、成立时间:2005年4月26日

  6、注册资本:1,200.128万美元

  7、经营范围:进出口贸易、PCB销售

  8、增资资金来源:公司自筹资金

  (二)本次增资方式及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以现金方式增资。增资实施前兴森香港注册资本为1200.128万美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实施后,公司仍持有兴森香港100%股权。

  (三)兴森香港主要财务指标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资产总额1,255,744,806.87元,负债总额827,305,372.97元,净资产428,439,433.90元,营业收入1,945,625,011.62元,净利润117,940,366.97元。(上述数据为香港兴森合并报表数据且已经审计)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将增加全资子公司香港兴森的营运资金,促进香港兴森长期可持续发展。本次对香港兴森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筹资金,公司目前流动资金较为充裕,本次增资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增资存在的风险

  1、本次对全资子公司香港兴森增资的具体实施,还需通过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和许可,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以有关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2、本次对香港子公司增资属于境外投资行为,境外经营面临汇率波动等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美元汇率波动情况,积极防范和应对汇率波动等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 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038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22日下午(星期四)15:00~17:0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远程会议

  ● 会议召开网址:“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

  ● 欢迎投资者在2021年4月21日10: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预先

  发送至公司投资者服务邮箱[email protected],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地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将通过网络远程方式召开本公司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

  二、说明会召开时间、方式

  会议时间:2021年4月22日下午(星期四)15:00~17:00

  会议网址:“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

  三、参会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邱醒亚先生,独立董事王明强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蒋威先生、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姜涛先生。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22日下午(星期四)15:00~17:00,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

  为提高交流效率,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1年4月21日10:00前,将关注的问题发送至公司指定邮箱(stock@chinafastprint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 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039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二、业绩预告修正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较去年同期变动的主要原因:

  (1)一季度市场需求回暖,叠加公司产能释放,收入规模同比上升;

  (2)公司经营效率提升,成本费用率下降,盈利能力提升;

  (3)一季度非经常性损益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约为-800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以公司披露的2021年一季度报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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