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被罚的影响和对金融科技监管的启示

2021-04-22 08:44:44  来源: 未央网  编辑:zgjrz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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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阿里巴巴财务状况

(二)阿里巴巴市场地位

阿里巴巴在我国的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中毫无疑问占据着支配地位。

1. 市场份额超过50%。从平台服务收入情况来看,在2015年至2019年期间,阿里巴巴的网络零售平台服务收入在中国境内10家主要网络零售平台合计服务收入中,所占的份额分别为86.07%、75.77%、78.51%、75.44%、71.17%,平台商品交易额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商品交易总额中,所占的份额分别为76.21%、69.96%、63.58%、61.70%、61.83%。

2. 相关市场高度集中。根据平台服务收入市场份额,在2015至2019年期间,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的HHI指数(赫芬达尔赫希曼指数)分别为7408、6008、6375、5925、5350,CR4指数(市场集中度指数)分别为99.68、99.46、98.92、98.66、98.45。数据显示相关市场高度集中,竞争者数量较少。

3. 具有很强的市场控制能力。一是阿里具有控制服务价格的能力。在与平台内经营者的商业谈判中,通常以格式合同方式,直接规定交易佣金费率和年度营销推广费支出水平,平台内经营者谈判能力较弱。二是阿里具有控制平台内经营者获得流量的能力。阿里通过制定平台规则、设定算法等方式,决定平台内经营者和商品的搜索排名及其平台展示位置,从而控制平台内经营者可获得的流量,对其经营具有决定性影响。三是具有控制平台内经营者销售渠道的能力。淘宝和天猫交易额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商品交易总额中占比超过50%,是经营者开展网络零售最主要的销售渠道。

4. 具有雄厚的财力和先进的技术条件。一是阿里具有雄厚的财力。阿里的市值从2015年12月的1.32万亿元增长至2020年12月的4.12万亿元,强大的财力可以支持平台在市场中的业务扩张。二是具有先进的技术条件。阿里拥有海量的交易、物流、支付等数据,对比其他竞争性平台优势明显。同时,阿里是中国境内最大的公有云服务提供商,为其网络零售平台服务提供大规模计算、大数据分析等一整套云服务,还具有先进的人工智能技术。雄厚的财力和技术条件巩固和增强了阿里巴巴的市场力量。

二、事件回顾

(一)阿里巴巴处罚事件回顾

2020年12月,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反垄断法对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立案调查。市场监管总局成立专案组,在扎实开展前期工作基础上,对阿里巴巴集团进行现场检查。

经查,阿里巴巴集团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具有支配地位。自2015年以来,阿里巴巴集团滥用该市场支配地位,对平台内商家提出“二选一”要求,禁止平台内商家在其他竞争性平台开店或参加促销活动,并借助市场力量、平台规则和数据、算法等技术手段,采取多种奖惩措施保障“二选一”要求执行,维持、增强自身市场力量,获取不正当竞争优势。

2021年4月6日,总局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阿里巴巴放弃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2021年4月10日,总局官网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对阿里巴巴集团反垄断调查处罚结果,责令阿里巴巴集团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2019年中国境内销售额4,557.12亿元4%的罚款,共计182.28亿元。同时要求阿里加大平台内数据和支付、应用等资源端口的开放力度,充分尊重用户选择权,不得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交易,促进跨平台互联互通和互操作。

(二)国际类似事件回顾及相关法规梳理

世界各国政府一直在密切关注着行业的技术巨头所带来的广泛深刻影响,以强监管和反垄断为特征的国家行动正在持续进行。

1. 欧盟处罚谷歌

2017年至2019年间,欧盟已经多次对谷歌进行调查,并处以罚款,罚款总额超过了82亿欧元。2017年6月,谷歌因歪曲搜索结果,阻扰小型购物网站为用户提供服务,被欧盟罚款24.2亿欧元;2018年7月,谷歌因利用安卓系统的垄断地位,捆绑销售Chrome浏览器,受到欧盟43.4亿欧元的罚单;2019年3月,欧盟委员会以违反欧盟反垄断规定为由对其处以14.9亿欧元的罚款。欧盟指出谷歌违反的具体规定包括:数据收集信息不透明、用户不了解情况数据收集情况、数据处理和存储时间等内容的完整信息并未全部出现在同一位置、Google搜索引擎未获得用户同意收集有针对性的广告数据等等。

2. 美国处罚Facebook

2018年3月,Facebook处理用户数据违反了FTC在2011年提出的一项隐私和解协议,与英国政治咨询公司Cambridge Analytica共享了8700万用户的信息。而该咨询公司利用在 Facebook 上获得的用户个人资料数据,来创建档案、并在2016总统大选期间针对这些人进行定向宣传;2019年7月24日,在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调查Facebook是否应该采取更多措施防止剑桥分析公司窃取多达8700万用户的数据后,双方达成和解。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就隐私合规问题针对Facebook公司罚处50亿美元。Facebook公司同意支付该罚款,并且接受新的限制以及修改公司结构。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表示,此项罚款是有史以来针对公司侵犯消费者隐私的最大处罚,是全球范围内已知最大的隐私或数据安全处罚的近20倍,这也是美国政府对各类违规行为给出的最严厉的处罚之一。

3. 相关法律法规

全球范围内,各国纷纷开展反垄断行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相应的监管政策正在发生着显著的变化。

在欧洲,早在2018年欧盟就发布了《通用数据保护条例》,针对当时苹果、脸书和谷歌三家公司涉及数据垄断和非法逃税进行了处罚。

2020年1月18日,德国禁止限制竞争法(GWB)第十次修正生效。这次修正引入了类似DMA的守门人条款,规定联邦卡特尔局可以认定特定企业“对跨市场竞争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并可以直接禁止此类企业的自我优待、限制交易等行为。

2020年2月1日,日本特定数字平台交易透明化法生效,规定达到特定销售额的部分平台企业需要承担特定义务。

2020年12月15日,欧盟最新公布了两项有关数字服务(Digital Services Act)和数字市场(Digital Markets Act)的法律草案。

2021年4月7日,英国政府在官网上发布声明称,英国已正式成立一个新的监管部门,名为“数字市场部”(Dgital Markets Unit,DMU)的新部门,专门负责监督进入英国市场的全球科技巨头,以防止其出现反竞争行为,并赋予新监管部门罚款权力,以控制大型科技公司的主导地位。

2021年2月7日,我国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正式印发了《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为中国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向何处去做出了一份阶段性的解答,对人们关心的大数据杀熟、数据滥用、平台二选一与收购初创企业等问题做出了回应。

三、处罚的影响

(一)对于阿里巴巴自身业务的影响

此次我国市场监管总局对阿里巴巴开出了182.28亿元的罚单,是监管者给本国企业开出的最大反垄断罚单。在全球范围内,只有欧盟此前对谷歌的罚单金额大于此次处罚。这是监管部门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的具体举措,也是对平台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有效规范,并不意味着否定阿里巴巴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重要作用。

1. 金额符合预期

此次罚款金额符合此前市场100-200亿人民币预期,且接近预期上限:本次对阿里处罚标准为2019年国内营业收入的4%,绝对额182.28亿元为史上最高(2015年对高通罚金为9.75亿美元),起到明显的警示意义,有力维护了法律的权威,是对平台内商家和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切实保护,也是对平台经济发展秩序的有效规范。

2. 影响持续期短

巨额罚金带给阿里的影响更为一次性的冲击,阿里2019财年non-GAAP归母净利润为934亿,2020财年为1,325亿人民币。预计本次罚金对阿里2021财年non-GAAP净利润影响为11%,但是将会伴随公司规范经营与业务增长,本次罚款的影响将逐渐被消化。

3. 消除了不确定性

对阿里巴巴而言,此次行政处罚落地可以让公司初步消除业务经营的不确定性,长期经营的风险得到释放,预计公司未来将更加注重社会价值与科技创新。从中长期来看,阿里的核心商业价值依旧稳固,科技布局与投入的长期价值有望逐步体现,公司长期数字科技价值仍然值得看好。

4. 持续保持竞争力

阿里的核心竞争力来自于极致的网络协同与数据定价权,它目前依然拥有全市场最完善的电商基础设施体系和最高的运营效率,云计算及2B服务将成为新的增长点,更加开放的行业环境下阿里的核心资源能力禀赋在争夺商家的竞争中依然占优。并且阿里在进行积极的变革,包括淘宝强调内容化、社区化属性,更积极的扶持中小商家等。它意味着在公司强大价值观的指引下,即使在此次行政处罚之后,公司仍有能力主动变革,防止内部结构固化,将在市场中持续保持竞争力。

(二)对于电商行业的影响

1. 实现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平台经济快速发展,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显。平台经济有利于提高全社会资源配置效率,推动技术和产业变革朝着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方向加速演进,有助于贯通国民经济循环各环节,也有利于提高国家治理的智能化、全域化、个性化、精细化水平。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能够促进平台经济领域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不断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让民营经济创新源泉充分涌流、创造活力充分迸发。

我国平台经济发展正处在关键时期。行业正处于从粗放式发展到进入严监管、精细化管理的阶段,电商整体流量分散、供给多元、下沉市场崛起、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增加,反垄断处罚的实质性落地将加速供给侧商户的多元化、多平台栖息趋势,促进平台专注于提高自身的平台效率和基础设施的完善程度。

2. 加强反垄断监管是为了更好发展

平台经济的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离不开公平竞争的环境。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排除、限制了相关市场竞争,侵害了平台内商家的合法权益,阻碍了平台经济创新发展和生产要素自由流动,损害了消费者权益。没有公平竞争的良好生态,平台经济就会失去创新发展的强大活力。此次监管部门处罚阿里巴巴集团,对企业发展是一次规范扶正,对行业环境是一次清理净化,对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是一次有力维护。

依法规范有利于平台经济长远健康发展。依法规范与支持发展并不矛盾,而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唯有在鼓励创新的同时进行有效监管,才能以良法善治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同时,反垄断监管也在一定程度上助力互联网新锐的诞生和成长,并为整个行业带来强劲活力。

我国平台经济进入反垄断时代,行业流量分散,供给多平台,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加大。电商产业链物流、支付、运营等基础设施的持续完善赋予了商家多平台、全渠道经营的可能性,反垄断从监管和政策层面进一步消除了商家多平台栖息的阻碍。虽然各大电商平台补贴拉新效果明显,但能否留存与复购取决于购物体验。在各电商平台2020年报中可以发现,主流的电商平台均加大了对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行业进入到新一轮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期。

四、对我国金融科技监管的启示

反垄断监管的强化,限制了巨头扩张速度。目前行业严监管已经进入常态化阶段,由于金融科技相关业务对监管政策敏感度高,相关监管政策的出台可能深刻影响行业当前的业务模式与盈利发展空间。除了业务管理新规出台带来整改压力,反垄断监管的加强也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互联网巨头的无边界扩张。

促进金融科技发展和防范金融风险之间取得平衡。在监管理念上,遵循“同样业务、同样监管”的原则。在监管方法上,探索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科技成果,提升风险监测感知能力和穿透式监管能力。在监管内容上,强调个人信息保护及反垄断。

中国金融管理部门还将进一步加强与国际金融组织和各国监管当局在反垄断、数据监管、运营管理、消费者保护等方面的合作,推动制定金融科技监管规范,加强监管协调,共同打造开放、包容、安全的金融科技生态环境,提升金融业创新能力,同时防范跨境监管套利和金融风险跨境传染。监管也将继续着重完善整个行业的监管框架,强化监管渗透的广度和深度,在细分领域陆续推出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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