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个人信息保护新规今起执行 | 数据治理与个人金融信息保护

2021-05-02 14:08:21  来源: 网易网  编辑:zgjrzk  

  编者按

  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以下简称《规定》),5月正式施行。《规定》明确了39种常见类型应用程序(App)的必要个人信息范围,其中13类App无须个人信息,即可使用基本功能服务。《清华金融评论》(点击订阅)2021年2月刊由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司司长李伟担任执行主编,重磅推出《数据治理与个人金融信息保护》专题,邀请政府官员、行业领军人物、专家学者,为做好金融数据工作、平衡好金融服务效率和安全的关系建言献策,推动金融科技健康发展。

  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做好金融数据治理与信息保护工作

  文/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司司长李伟

  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建议提出要“推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加强个人信息保护”。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更是强调“要完善平台企业垄断认定、数据收集使用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规范”。这些会议精神为金融业全面做好数据工作指明了方向。

  近年来,数字经济兴起重新定义数据价值、改变数据管理方式,数据已成为驱动创新发展的关键生产要素。金融是数据密集型行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积累了海量数据金矿。数据在逐步释放价值、赋能服务提质增效的同时,依然面临一些难点和痛点。一是数据质量不高。由于数据采集标准不一、统计口径各异,加之金融机构数量众多、业务类型多样,导致金融数据格式、属性、含义大相径庭,数据准确性、一致性难以保障。二是数据使用不当。部分机构通过霸王条款过度采集数据,肆意开展用户画像,将大数据作为杀熟、过度营销、诱导消费的工具,严重侵犯金融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三是数据保护不周。在开放互联的数字时代,数据节点更多、传输链条更长,加之不法分子窃取数据手段也不断翻新,任何环节防护措施不当均可威胁数据安全,由此引发的隐私泄露问题已成为“社会公害”。四是数据流转不畅。当前数据共享面临所有权难以界定、权属不易分离、价值难以计量等痛点难点,海量数据资源未能有效盘活、潜力尚未得到充分释放。

  “十四五”期间,金融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将数据治理好、应用好、保护好,“展智慧之翼、扬数据之帆”,推动金融数字化转型行稳致远。一是加强数据伦理建设。树立守正向善、惠民利企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构建导向明确、协调一致的伦理规范体系,严防数据异化引发数字鸿沟、数据滥用造成消费绑架等伦理道德风险。二是健全数据治理体系。加强数据战略统筹规划,建立健全数据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建设数据标准规则体系,明确数据权属关系、权责界定与权利义务,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数据治理新格局。三是规范数据融合应用。建立科学高效的数据架构,加强数据分级分类管理,基于多方安全计算、同态加密等技术健全数据交换机制,在不归集、不共享原始数据前提下推动数据要素有序流转与融合应用。四是强化数据安全管控。秉持“用户授权、最小够用、专事专用、全程防护”原则,通过技术手段与管理措施双管齐下,实现数据全生命周期的信息脱敏、安全隔离、权限管控,严防用户数据泄露、篡改和滥用,确保数据安全和消费者隐私保护。

  专题:数据治理与个人金融信息保护

  •   张子红、王晶晶:我国征信领域中的个人信息双保护机制

  •   周诚君、黄余送:基于电商的互联网信贷业务属性探讨以“花呗”为例

  •   李礼辉:保护个人数据隐私制度与技术创新并重

  •   张健华:大数据背景下的商业银行个人信息保护

  •   汪小亚、马龙、欧欢峰、周起文:银行如何做好个人金融信息保护

  •   董俊峰:浅析网络支付安全“三大支柱”的现状与挑战

  •   范文仲:如何在金融大航海时代赢得未来?

  •   潘润红:完善数据治理体系 为金融科技良性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   杨东、顾雷:数字经济时代金融消费者信息保护的核心要素

  •   刘世平:大数据时代个人隐私及隐私权保护

  •   王和:新数字时代下保险的数权认识与理解

  

  欢 迎 订 阅

  深刻|思想|前瞻|实践

  专注于经济金融政策解读与建言的

  智库型全媒体平台


网易网
中国金融智库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投稿启示 - 法律声明 - 免责条款 - 隐私保护 - 招贤纳士 - 联系我们
http://www.zgjrzk.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京ICP备12005133号
版权所有:中国金融智库 sitemap
中国金融智库法律顾问:海勤律师事务所 王勇 合伙人 律师
中国金融智库 电话:8610-56225227/28/29/30 传真:010-51017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