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控制人风险不容忽视

2021-05-12 08:16:43  来源: 百家号  编辑:zgjrzk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时常面临着各种风险,可能给企业带来难以化解的危机。实际控制人风险就是民营企业常见的刑事合规风险,因为该风险对企业经营及外部融资影响较大,一旦涉案,企业的经营很可能面临全面瘫痪的困境,从而引发商誉受损、资金链断裂、资不抵债等连锁反应。此时,需要律师介入,通过债务清算、破产重整等程序,帮助企业有效退出市场。而对于具备发展潜力的涉事企业,则可重新构建合规体系,达到合规经营标准以后“轻装上阵”,恢复生产经营活力。

  倘若在企业深陷危机之前,提前规避风险,或是在风险来临之时合理化解,则可避免企业走向“不归路”。因此,律师做好刑事专项顾问,通过专业的法律服务,引导企业合规合法经营,协助企业及实际控制人清晰认知刑事合规风险,将风险控制前置,对企业的可持续经营和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均具有重要意义。

  案情介绍

  某股份公司为房地产民营企业,其实际控制人为王某,持有股份公司26.55%的股权。

  该股份公司在2017年年报中披露,实际控制人王某在未经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的情况下,预付给甲和乙两家旅游开发公司61.5亿元收购款,以投资收购甲和乙旗下地产项目。事实上,该股份公司早在2015年就曾筹划该地产项目,但因项目存在投资规模大、股权抵押、外资持股等障碍而终止。某省证监局也在对该股份公司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公开谴责王某凌驾于公司内部控制之上,干预公司经营管理,直接决策公司的重大事项的行为。

  除此之外,该股份公司热衷于并购与资本运作,10年之间跨界并购达40起,但并购的结果却不尽如人意,审计机构甚至认定该股份公司的巨额投资收益无法确认。更有一个海岛项目,该股份公司在未取得海域使用权的情况下投资44.9亿元,擅自在该海岛项目中填海占用海域面积。最终,某股份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见底、无法偿还巨额债务,无奈退市。

  法律评析

  实际控制人对于民企有着直接的影响。

  民营企业实际控制人风险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第一,企业实际控制人(包括发行人及集团的董事长和实际控制人等)接受或协助相关部门调查,或者因违法乱纪行为被拘留甚至判刑等。此类事件往往事发突然,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如果后期坐实企业实际控制人存在违法乱纪行为,将严重影响企业信用资质及再融资。第二,实际控制人将企业当成自己的私人所有物,经营意识不规范,在企业战略制定时存在严重个人偏好,影响企业健康发展。更有甚者,实际控制人会进行利益输送,为自己牟私利。

  虽然第一类实际控制人风险具有突发性和紧急性,但第二类实际控制人对民企的负面影响更加深远,也更容易提前察觉。在分析民企信用资质时,要将民企实际控制人当成一个鲜活的人物,了解实际控制人的知识背景、工作经历和个人偏好,这样才能更好理解民企的发展轨迹和战略,也能对企业实际控制人风险做出准确评估。

  当前,社会公众对“刑事合规”的认识还处在理念认知的状态,司法机关却已率先在具体司法活动中对刑事合规问题做出了反应。

  深圳市宝安区司法局于2020年8月印发了《关于企业刑事合规独立监控人选任及管理规定(试行)》,明确规定由律师事务所担任刑事合规独立监控人,协助涉刑企业完善刑事合规工作。2020年10月,上海市长宁区检察机关对一批涉嫌虚开发票的企业及经营者采用“相对不起诉+检察建议”的方式,在对涉刑企业不起诉的同时,帮助涉刑企业开展刑事合规管理。

  当然,企业刑事合规治理制度并不仅仅指管理制度,还应包括刑事合规尽职调查以及刑事风险事件的处理机制。此外,只有各部分内容在企业运营过程中相互配合、良性互动,才能够确保企业及高管免受刑事风险事件的影响;或面临刑事风险事件时,能够有效面对,并将刑事风险事件对企业的影响降到最低。(陈旭明)

  本文来源:中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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