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在官网公布了一起行政处罚信息,湖南一家保险公司因为拒绝客户使用现金办理车险业务,公司和相关负责人双双被罚。从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历年公布的处罚信息来看,这是湖南开出的第一张拒收现金罚单。
处罚信息显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市冷水滩支公司因拒收人民币现金,于2021年4月21日被中国人民银行永州市中心支行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时任公司综合部经理周亚丽也被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罚款。
实际上,人民银行早在2018年第10号公告中就有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依法应当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情形除外。”此后,人民银行就规范人民币现金收付行为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0〕第18号》,指出规范现金使用行为的基本原则在于维护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鼓励支付方式和谐发展,尊重公众自主选择权,不得排斥和歧视现金支付。
据了解,自开展整治拒收现金工作以来,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成立了拒收现金整治工作小组,将推动现金支付环境建设、切实保障公众使用现金消费的权益列入行内重点工作之一,以打造和谐现金流通环境为目标,制定《湖南省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工作方案》。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重点关注涉及行政事业单位、公共服务机构等重点民生领域内事关民生的现金收付行为,按照“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原则,严格标准,依法查处。
(三湘都市报)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湖南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