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频道 >>  学术交流 >> 
  • 打印
  • 评论(0)
  • 字号:  
  • 收藏 点击:
  • 探析独立董事与监事会的关系

    2011-3-24 17:10:56  来源:中国保险报  

      1.实现资源共享,降低治理成本。建立独立董事与监事会信息与资源共享机制,定期召开独立董事和监事会联席会议,相互交换信息、通报情况。独立董事可以调阅、使用监事会的财务检查报告;监事会在行使监督职能时,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和建议。建立独立董事与监事会的磋商机制,就一些特定问题进行磋商,并采取相关的监督措施,强化监督效力。独立董事可以与监事会一起,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专项审计,有效参考、利用中介机构对公司的年度财务审计结果,提高工作效率,对中介机构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予以关注,对公司经营业绩做出评价。

      2.联合调研检查,形成监督合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通过加强对公司决策、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等重大事项的过程的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和年度检查,增强监督检查的实效性;通过列席会议、查阅资料、访谈座谈、电子监管等多种形式了解公司重要经营管理活动,增强监督检查的及时性;及时掌握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及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组织专项检查,发现可能危害股东权益的经营行为、不合规的重大决策以及经营运作中的重大风险,增强监督检查的敏感性。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在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撰写专项报告,客观评价公司经营情况,提出建议或议案,供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策。

      3.提高监督权威,增强监督实效。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设立,是完善公司治理、平衡权利机制的重要举措。当前,一些独立董事之所以沦为“花瓶董事”,一些公司的监事会之所以形同虚设,与其监督力度不大、工作不实、措施不得力是分不开的。独立董事要了解公司的真实经营状况,掌握第一手的调研、检查材料,在专业委员会和董事会的决策中体现出更高的专业水准。监事会要加强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及决策行为的合法合规性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作出评价,提出任免、奖惩建议。同时,董事会要在考核调整公司高管,研究决定公司改革改制、重大资产变动和业绩考核等重大事项时,主动征求独立董事或监事会的意见,并适时通报结果。公司还要加大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监督检查结果落实整改的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监督检查结果运用机制,从而切实提高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权威,增强监督实效。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相关新闻:
    • 无相关新闻
    网页评论:【已有 位网友发表看法,点击发表评论】
    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