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背后,牵扯的是一宗至今十多年、汉口银行前身长江信用社发放的贷款。贷款担保真假难辨的关键,在于万国公司与债务人武汉思登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思登达集团”)间千丝万缕的利益纠葛。
将汉口银行推上风口浪尖的,正是万国公司前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艾群策。
发布声明后,汉口银行又对媒体表明,艾群策的核心利益是与思登达集团的股权之争,而非万国公司名下土地存在的担保和被查封问题。
不过,4月11日,艾群策仍坚持把万国公司“被担保”的责任推向汉口银行,并进一步指责该行相关人员涉及利益输送,将5527万贷款资产以1000万打包。而对“低价打包”一说,汉口银行相关人士表示将进行核查再对外告知,截稿前该行暂未告知具体结果。
谁在担保
成立于1994年的思登达集团,注册地为武汉市武昌区丰收村特1号思登达工业园内,法定代表人是潘玉环,股东主要有潘玉环、郑扉、潘汉年等人。
而万国公司最早成立于1995年8月13日,前身是思登达集团控股的思登达股份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2002年,艾群策控股的青岛万国宝通投资事务中心(下称“青岛万国”)入主后,改为现在的万国公司,大股东占比70.4%。按照艾的说法,目前潘玉环及其思登达集团在万国公司已没有股份。
一份法院的裁定书,让这两家公司与汉口银行的担保之争浮出水面。
2009年6月2日,武汉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民事裁定书》显示:“被执行人武汉思登达(集团)有限公司﹑武汉万国宝通生物谷股份有限公司尚欠申请执行人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路支行本金527.105万元及利息,如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再执行。”
思登达集团因527.105万本金及利息的债务纠纷,在2001年3月22日被武汉中院查封位于武汉市的多处土地使用权,但该使用权因有瑕疵无法处置变现,而思登达集团无其他财产,法院执行一度中止。
不过几年后,2004年11月8日思登达集团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按前述《民事裁定书》的说法,在执行过程中,万国公司愿意为思登达集团提供担保,但并未履行担保义务,于是武汉中院在2006年11月13日追加万国公司为债务执行人,并在2009年3月恢复执行程序。
但之后法院再次认为,执行人除了难以变现的土地使用权外,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于是在2009年6月20日发出了终结执行的裁定,并有了上述欠款本息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