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口银行称,2004年11月16日,万国公司、债务人及汉口银行新路支行三方签订协议书,约定由万国公司以250亩土地使用权为债务提供担保,协议书由万国公司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
不过,艾群策4月7日对记者表示,他是直到2010年7月才知道担保一事,此前并不知情,也未与汉口银行有过来往。
按艾群策提供给本报盖章时间为2004年9月17日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他任万国宝通生物谷股份有公司总经理和法定代表人。
艾表示,这是在其任期间发生的对外担保事项,自己竟然毫不知情,由此决定申诉汉口银行参与“假担保”。
艾潘纠葛
看似简单的债权债务关系,只要担保人愿意还债,债务纠纷似乎就可以得到解决。
不过,艾群策对记者表示,当他了解到有这起担保事项后,愿意以万国公司的现金收入主动承担担保债务,以不影响公司其他对外投资进程,却在还款的时候遭到了汉口银行的拖延和拒绝,至今担保债务并未偿还。
“我们从来没有拒绝过生物谷公司还款,艾群策虽然多次提出要还款,但并没有实际的还款举动,只是以此为借口取得和我们的谈判机会。”汉口银行相关人士表示。
更重要的是,汉口银行对艾群策能否还款的身份提出了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