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振涛:要真正发挥村镇银行支持“三农”的作用,需要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但从目前情况来看,我国村镇银行得到的政策支持十分有限,我国村镇银行缺乏有效的政策扶持和差别监管制度。
一是,村镇银行缺乏支持其发展的财政扶持、税费减免、农贷贴息、支农再贷款等优惠政策,不利于其持续、健康地开展各项支农业务。目前,出于体制上的原因,农村信用社享有很多优惠扶持政策,而村镇银行由于属于一级法人银行机构却无法享受这些政策,这对村镇银行支农的主动性、积极性产生了一定的消极影响,削弱了其预期效应。
二是,还未形成对村镇银行实施差别化监管的政策框架和方法体系。目前,对村镇银行的监管主要依托银监会系统,并依照对商业银行的监管体系和监管方式进行,突出表现就是对注册资本金、存贷比等监管指标实行严格管制。但农业是弱质产业,农民是分散的个体和弱势群体,农村是欠发达地区,造成“三农”贷款具有远大于工商业贷款和城镇贷款风险的特征。既让村镇银行经营风险较大的“三农”贷款,又完全用管理以工商业贷款和城镇贷款为主的商业银行的方式对其进行管理,必然存在矛盾冲突。
《企业观察家》:如何才能解决村镇银行设立及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尹振涛:我认为必须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财税政策支持应主要通过财政贴息、不良贷款财政核销、财政奖励、金融基础设施费用补贴、税收减免等政策手段增加村镇银行的获利能力,以补偿村镇银行的业务经营成本,从而激励其积极开展涉农业务。二是,放宽准入限制,拓宽融资渠道。支持和引导各类资本到农村地区投资、收购、新设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实现农村金融服务的多样性。三是,实行差别化的监管政策。通过对村镇银行实行差别的存贷款利率政策、再贴现率政策、监管政策等,增强村镇银行的资金实力,提高信贷资产收益率和回收率,降低村镇的融资成本和信贷风险。四是,推动村镇银行存款保险制度试点。通过存款保险制度及市场化的风险补偿机制,合理分摊因村镇银行倒闭而产生的存款和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