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主要发行的信托产品为证券投资类信托、贷款类信托、权益投资类和股权投资类。
其中表现较差的信托产品为聚发8-浦江之星34号,去年12月发行,至今亏损超过10%。而另一款浦江之星39号-昭时一期,去年7月发行,累计收益超过22%。两款同为结构型信托产品,产品表现差异较大。
组合投资掩饰银信属性
假股权模式遭打压
自银信合作叫停以来,组合型理财产品发行数量剧增。仅以品种单一的信贷资产和信托贷款类的银信产品少之又少,更多的是不仅有信贷资产、权益类还有结合债券类的组合银信产品。
从理财产品分类来看,此类产品被划分为组合类产品,似乎已经摆脱银信属性,实际上不少银行发行此类理财产品既没有公布其信贷资产投资额度及范围,也没有明确债券投资所占比例,属于钻了监管的空隙。
刘明康在最近年中会议上,强调了信息披露透明化的问题。就是特指此类产品的信息披露。
银行相关人士表示:“银行很难做到此类产品的信息披露全面,一方面产品信息量大,另一方面,确实有不少资金投资于信贷类银信合作产品,除非在审批环节加以控制。然而以现在理财产品的发行速度来看,审批速度很难保证产品的及时发行。市场操作难度较大。”
被要求必须经过审查的还有信托公司发行的房地产信托项目。
6月底银监会要求信托公司“今后凡涉及房地产的相关业务都逐笔报批”。此新规意味着监管层已进一步提高房地产信托业务的风控要求。
股权投资是类似融资贷款计划的新形势。此前市场上房地产信托虽多名为股权投资,但实际会演变为“溢价回购”。信托计划入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并约定一定期限后由开发商溢价回购,以股权投资为表象,通过回购满足了房地产企业的资金需求。
在具体项目开展中,与真正的股权投资不同,信托公司只有财务监督权,而无法落实分红权、人事权等核心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