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区银行违规代销保险高发 农行多次受罚问题最重

2017-06-05 16:19:09  来源: 中国金融智库综合  编辑:editor01  

   北京保监局的数据显示,农行2016年代销保险涉嫌销售误导的投诉高达95件,位列第一,占到整个投诉量的三分之一。值得重视的是,农行违规代销保险的势头并未得到遏制,仅仅今年一季度,这项数据就达到了74件,同样是投诉最多的一家,农行也因此接连收到监管部门罚单。

    相比于保险公司,消费者普遍会觉得通过银行渠道进行理财更让人放心。因此,保险公司也将银行渠道作为自己的主要销售渠道之一。不过,一些银行也正是利用了消费者的信任,玩起了“存款变保险”的把戏。

    据北青网记者不完全统计,2016年北京地区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涉嫌销售误导投诉量总计313件。到了2017年,一季度的投诉量就已达到了193件,占到了2016年全年的60%多,呈现出明显加速迹像。其中,中国农业银行2016年代销保险涉嫌销售误导的投诉高达95件,投诉量位列第一,占到整个投诉量的三分之一。值得重视的是,农行违规代销保险的势头并未得到遏制,仅仅今年一季度,这项数据又已达到了74件,投诉量仍旧第一,农行也因此接连收到监管部门罚单。

    代销保险违规遭遇连罚 农行投诉高居榜首

    今年4月1日,中国保监会河北监管局发布冀保监罚〔2017〕3号文件显示,2015年7月至2016年7月期间,农行鸡泽中长街分理处代理销售的部分保险业务客户信息不真实、不完整,被河北监管局处以5万元罚款。

    这也是今年来首家因代销保险被保监会处罚的国有大行。

    农行除了存在代理销售的部分保险业务客户信息不真实、不完整的情况,还是银监会处罚榜上的常客。今年以来,因代理销售保险业务违规,农行各分支行被银监会多次处罚。

    今年3月,农业银行青岛城阳支行存在违规代理销售保险业务案的违规事实,被青岛银监局罚款25万元;农业银行南通分行因代理销售保险业务中存在误导销售行为,被南通银监分局警告。

    事实上,农业银行支行的案件并非孤例。在一些三四线城市银行网点,银行违规代销理财产品并未根绝。事实上,某些基层网点确实存在保险公司的驻点人员。

    而按照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允许保险公司人员派驻到银行网点。除了保险公司人员驻点,银行业内人士透露,现实中也存在保险公司人员在银行网点开沙龙并且介绍保险产品的行为,这种情况属于规定的模糊地带。

    记者了解到,自2010年以来,农业银行代理保费收入市场占比已连续5年保持同业第一。可以说,保险代销业务不仅是农行的重点领域还是其重要的利润来源。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2015年度农行代销保险收入分别为38亿元和48亿元。截至2016年末,共与95家保险公司签订全面合作协议,实现代理新单保费3,108.29亿元,实现代理保险业务收入89.59亿元,较上年增长85.4%”。

    一方面,代销保险给农行带来良好业绩回报,另一方面,保险代销规模的大幅增长,也引发了不少问题。随着误导理财、存单变保单等现象屡屡发生,对银行理财产品的可信度造成了不可忽视的损伤。

    北青网记者曾质疑保险代销投诉激增是否与农行高管的管理能力有关,面对质疑,农行方面表示已经注意到了这个情况,但是并没有给出具体的解释。而只是给出了针对农行针对保险销售环节的一些补救措施。

    一是严格产品准入管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准入代理保险产品,从源头防范产品风险。

    二是严格销售队伍管理,从事保险产品销售的客户经理均需通过相应的保险代理从业资格认证。

    三是严格销售行为管理,农行要求销售人员如实介绍农行代理的保险产品,对投保人进行需求分析与风险承受能力测评,根据评估结果推荐保险产品,把合适的产品销售给有需求和承受能力的客户。在销售过程中,按照监管要求开展“双录”工作。

    值得关注的是,监管层对银行代销理财产品有明文规定。去年5月,银监会下发《关于规范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的通知》,规定商业银行应对销售人员及其代销产品范围进行明确授权,并在营业网点公示;商业银行应按照有关规定在专门区域销售,销售专区应当具有明显标识;禁止未经授权或超越授权范围开展代销业务,禁止非本行人员在营业网点从事产品宣传推介、销售等活动,不得将代销产品与存款或其自身发行的理财产品混淆销售。

    银行违规销售非本行理财产品,早已被监管层多番禁止,但“跨界”销售具有更丰厚回报的这一诱惑,让银行违规代售事件难以根绝。

    银行员工在“跨界”销售产品中获得的提成远远高于银行自有理财产品的提成。一位股份制银行人士曾透露,代销信托和保险产品给理财经理的提成最高,有的能达到千分之三或五,一般由发行公司来支付;而银行自身的理财产品最低,不少在万分之一点五上下,二者之间最高相差达10倍。

    从这里可以明显看出,银行有用人失察、内控薄弱、管理松懈之嫌。此外,高额的回报让不少银行员工铤而走险,违规代销。

    高管薪酬出现三大异常

    在关注到农行高管的管理能力的同时,北青网记者从农行发布的年报数据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2016年农行高管中,薪资最高的不是行长赵欢,反而是董秘张克秋,达到了112万元,这是什么原因呢?记者注意到,张克秋于 2015年5月25日到任,而赵欢于2016年3月7日到任。从薪酬变动来看,张克秋2016年的薪酬比2015年增加了56万元,增加数与2015年全年在农行的薪酬一致。这组数据的背后,是否意味着张克秋2015年的薪酬实际是其半年的工资,2016年才拿到全年工资?而赵欢行长2016年披露的工资也只是其三个季度的薪酬?也就是说,2017年如果赵行长不降薪的话,应能全年拿到85万元。

    另一个令人感到奇怪的是原职工代表监事郑鑫。他2016年的薪酬尚为3万元,但期末持股时却突然多出来37.5万股,市值达到了116万。这30多万股是怎么来的,是否是个人薪资买入持有呢?

    第三个值得对比的是监事长袁长清。2015年他的薪酬为33万元,2016年为64万。从任职时间对比来看,他与张克秋的情况类似,2015年公布的薪酬应为他的半年工资,2016年公布的才是他的全年收入额。

    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中,对银行主要负责人、高管人员及对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上的员工的薪酬做了一些规定,即高管绩效薪酬不高于3倍基本薪。此外,“限薪令”也规定高管年薪应限制在60万左右,国有银行董事长、行长、监事长以及其他副职负责人的薪酬均按此标准执行。

    令人疑惑的是,农行作为一个国有上市大行,却出现了上述的三大异常现象。

    那么农行高管的薪酬制定依据是什么呢?为何董秘的薪水会比行长都高,甚至是监事长的两倍?针对这些疑问,农行相关负责人没有向记者回复。

    记者发现,目前商业银行高管薪酬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尤其是上市银行高管。虽然银监会有所规定,但是具体措施上,每个银行都有其实际的问题。尤其是涉及高管薪酬方面,产生影响的主要有高管的任期(影响稳定性)、高管的年龄以及高管的持股数量等。

    如果按照上述标准判断,那么董秘张克秋的任职年限是比行长赵欢要久。但是让人不解的是,这个是否成为了农行薪酬制定的主要依据?如果按照这个依据持续下去的话,农行的管理体制会陷入一种年功序列、排资论辈的僵化体制漩涡,导致员工缺乏积极性。这将对农行今后的发展造成极大的不良影响。

    农行内部人士曾向记者表示,农行由于承担着国家一些政策性农村金融服务,很多地方基层部门就像养老机构,不用担心辞退的风险。

    代销保险如同潘多拉盒子一样,让农行收益的同时也陷入违规的泥潭。随着监管的加强,保险代销业务将受到更严格的监管。如何解决这个烫手的山芋,农行显然还缺乏壮士断腕的决心。而高管薪酬的异常同样显示出农行管理体制上的先天性不足。作为一家上市的国有大行,在经济新常态下如何解决好自身管理的问题,积极推进结构治理,这些都摆在农行当家人面前。期待农行人给我们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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