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控股违规担保未披露 被大连证监局责令改正

2017-07-11 16:21:16  来源: 中国金融智库综合  编辑:editor01  

  千龙网北京7月11日讯近日,大连证监局公布对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至2014年期间,三次为控股股东大连大显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大连长富瑞华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涉及金额5100万元;以公司名义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金额5300万元。公司均未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程序,也未进行公开披露。

  大连证监局认为,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大连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

  公开资料显示,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1993年8月17日在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主要经营金属矿业投资、开发及技术咨询、项目投资及管理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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