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着全市36800余家单位、193万余名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截至目前,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达1764.25亿元,缴存余额722.45亿元,全部用于发放贷款;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315.00亿元。根据2016年住房公积金统计年报,南京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额和贷款额居全国副省级城市第四位。仅2017年(截至12月25日)全市共归集住房公积金251.60亿元,新增缴存单位7238个,新增缴存人数258148人,共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7571笔,放贷金额98.49亿元。
面对庞大的资金管理规模、数量众多的服务对象及每年数万笔的贷款发放量,如何管好缴存职工的每一分钱确保资金安全,如何用好用足每一分钱以圆职工安居梦想,都对中心的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近年来,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违法案件频频发生,全国各地都出现了非法中介伪造购房信息、婚姻信息等骗提公积金并从中获利的违法行为,有的地区重大案件涉及数千人、非法提取金额高达数千万元。非法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之所以屡禁不止,既有缴存职工法律意识淡薄等原因,也有制度建设不完善、监督管理不到位、风险控制不全面等因素。因此,解决非法骗提问题,也在倒逼着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制定全面风险防范措施,以制度建设保证公积金资金安全完整与制度平稳运行。
多年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没有一笔重大资金流失,没有发生一起违法违纪案件,没有一名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理。此次《办法》的出台,正是为更好的总结经验,防患未然。《办法》坚持风险防控与业务发展相适应、管理工作与风险控制相平衡的原则,重点突出流程控制和关键节点控制,严格规定了资金管理、业务管理、信息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岗位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大大提高了全面风险管理的统筹性与有效性,提高了管理的精细化程度,既适应了住房公积金行业发展及改革的新要求,又有助于提升行业整体的风险管理水平,可谓一举两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