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趋严 风控法律服务迎来风口

2018-03-30 21:37:39  来源: 中国金融智库综合  编辑:editor01  

  今年以来,包括“一行三会”在内的监管层均在加码金融监管,金融去杠杆已上升至国家战略。与此对应,合规和风险防控法律服务却迎来风口。

  在近日举行的新形势下金融风险的防控与化解高端金融论坛上,加强新经济形势下金融机构金融风险防范,解读金融监管机构新监管政策,探讨金融不良资产的处置,成为与会者关注焦点。论坛由德恒律师事务所金融专业委员会举办。

  德恒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徐建军指出,2017年是中国金融发展至关重要的一年。在今天的经济发展大幕下,中国金融的发展影响重大,牵一线而动全局。金融法律风险防范以及金融法律服务显得尤为重要,但金融法律服务与金融发展相比仍存在滞后现象。

  “有的客户委托律师参与一款信托产品设计,要求律师只需出具一份法律意见书,在目前的监管形势下,这明显是不够的。”一名金融领域律师说。

  2017年至今,保监会密集发布了8份保险业风险防控文件,涉及保险产品开发设计、销售管理、资金运用等各方面。

  银监会同样高度重视银行业风险治理。2015年,银监会出台7部监管文件,另外修订了9部文件;2016年,银监会出台了包括征求意见在内的11部文件。而在今年上半年,银监会就已出台11部监管文件。

  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贾辉介绍,新形势下,从保险公司股东出资设立保险公司,到保险公司一方面销售和理赔保险产品,另一方面运用保险资金,整个保险业生态中,都面临合规问题。

  “比如在保险公司股东和保险公司之间,存在如何防止股东将保险公司作为‘提款机’,防止保险公司治理结构出现问题。”贾辉说。

  “2015年时,银监会的监管文件主要还是针对银行业机构的原有的一些基础规则的修订;2016年则针对票据、不良资产、理财业务、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等等一系列具体类型的银行业务出台具体的监管规则;2017年上半年密集发布的文件主要是关于银行各方面风险的自查、检查的规定。”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马恺说。

  马恺认为,如果说2015年之前对银行业的监管还是相对偏重规模、指标方面的管控的话,2016、2017年以来的监管则明显更为针对具体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也更为强调监管检查的具体实施。

  2017年1-4月的“三三四”检查中,银监会系统己经做出了行政处罚485件,罚没金额合计1.9亿元;处罚责任人员197名,其中,取消19人的高管任职资格,禁止11人从事银行业工作。

  对于金融机构如何应对监管新形势,马恺建议,要在金融产品设计的前端下功夫,通过对监管要求的充分认识和了解,尽可能的在产品结构中化解风险。

  此外,他还认为,在具体的监管案件中,寻找合理合法的解释角度,通过精准、到位的分析,乃至通过必要的听证、复议等等法律程序,去影响监管机构的最终认定结果,是完全有可能实现的。

  但监管在要求金融机构有所不为的同时,也在要求金融机构有所为。比如今年5月,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同时要求投资计划应当经专业律师出具专项法律意见,认定投资的PPP项目运作程序合规,相关PPP项目合同规范有效。

  “这既给律师业务开拓提供了机会,也让律师的责任和压力增大了。”贾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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