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落户广州最高奖励2500万元

2018-12-28 08:06:38  来源: 南方网  编辑:zgjrzk  

  南方网讯 (全媒体记者 黄舒)为加快集聚金融要素资源,强化对广州市金融业优势项目的支持力度,26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支持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若干规定(修订)》(简称《规定》)。

  该《规定》的适用范围指的是在广州注册或运营的从事金融活动以及与金融直接相关的机构和个人,包括法人金融机构、法人金融类控股集团、金融机构地区总部等。

  《规定》提出了共九个大项、24个子项的奖励项目。对金融机构落户、增资扩股、并购,最高分别奖励2500万元、1000万元、1000万元,对金融机构地区总部、金融机构专业子公司最高奖励200万元,对保险中介机构最高奖励500万元,对全国性金融市场交易平台奖励2000万元。

  对于利用资本市场发展的企业,《规定》提出广州将对上市挂牌企业最高补贴300万元,对发行债券的企业最高补贴100万元;在区域股权市场进行股权质押融资的企业最高奖励10万元。对股权投资机构则最高奖励1500万元。

  此外,《规定》还支持普惠金融、绿色金融、农村金融发展的企业,对社区金融服务站给予10万元补贴,对农村金融服务站最高给予15万元补贴,对银行机构投放小微企业贷款、绿色贷款、涉农贷款最高分别给予100万元奖励。

  《规定》强调,在资金管理方面,享受奖励补贴的企业应承诺10年内不迁离广州或减少实收资本。同一机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不得就相同事项重复享受其他产业扶持政策。享受奖励补贴的企业和组织应就扶持资金使用情况及效果开展年度自查。

  由于该《规定》是2013年印发的《关于支持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若干规定》的修订,因此《规定》在增强银行机构不良资产的处置能力、增强金融机构的竞争力、支持金融科技发展等方面均有所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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