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了大连银监局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的行政处罚信息。
因办理债务优化银团业务过程中,未执行统一的业务流程和管理流程进行成本测算,直接收取银团贷款安排费,内部控制管理措施缺位、业务开展不规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依法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处行政罚款50万元。处罚日期为10月8日。
天眼查资料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注册时间为1992年10月4日,注册地址为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中山广场9号。许可经营范围包括;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总行授权的外汇借款;总行授权的外汇担保;结汇、售汇;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发行或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总行授权的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