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了中国银监会白银监管分局对中国农业银行景泰县支行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因2008年12月28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农行景泰县支行员工常德伦通过伪造凭证签字骗取审核和蓄意虚增批量代发对象的手段从内部账户挪用资金173笔、共计433.58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对常德伦作出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的行政处罚。因景泰县支行在此案件中存在员工行为管理不尽职;检查未尽职,整改不彻底;内部管理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中国农业银行景泰县支行罚款人民币30万元。因张登科作为原农行景泰县支行行长,在案件防控、员工行为管理、风险排查等方面存在明显失职行为,负有领导管理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取消张登科3年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天眼查资料显示,中国农业银行景泰县支行注册时间为1989年10月14日;注册地址为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一条山镇西街3号。许可经营范围包括:存款、贷款、个人储蓄、票据贴现、短期资金拆放、转账结算和现金结算、商业汇票承兑;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