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了河南银监局濮阳分局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濮阳市分行的处罚信息。
因监管不力导致信托贷款资金被违规挪用,依据《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9年第2号)第三十九条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依法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濮阳市分行处罚款30万元。处罚日期为10月8日。
天眼查资料显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濮阳市分行注册时间为2007年12月13日,注册地址为濮阳市濮上路与黄河路交叉口东南角199号。许可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办理汇兑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代理发行、兑付政府债券;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代理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特定业务;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办理个人存款证明服务;提供保险箱服务;办理网上银行业务;办理小额贷款业务;办理基金代销业务;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以上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