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贷款资金被违规挪用 邮储银行濮阳分行遭罚30万

2018-10-31 17:28:47  来源: 中国金融智库综合  编辑:editor01  

  10月29日,河南银监局濮阳分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因监管不力导致信托贷款资金被违规挪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濮阳市分行被罚款30万元。

  据濮银监罚决字〔2018〕4号处罚书显示,因监管不力导致信托贷款资金被违规挪用,依据《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9年第2号)第三十九条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河南银监局濮阳分局决定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濮阳市分行罚款30万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2018年10月8日。

  小知识: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9年第2号)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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