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正 拟扫清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法律障碍

2018-12-24  来源: 网络转载  编辑:zgjrzk  

  观点地产网讯:12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对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正案草案进行初次审议。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到,会上,为与土地管理法修改做好衔接,扫清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法律障碍,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九条关于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土地必须先征收为国有后才能出让的规定一并作出修改。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正案草案中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收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网络转载
中国金融智库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投稿启示 - 法律声明 - 免责条款 - 隐私保护 - 招贤纳士 - 联系我们
http://www.zgjrzk.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京ICP备12005133号
版权所有:中国金融智库 sitemap
中国金融智库法律顾问:海勤律师事务所 王勇 合伙人 律师
中国金融智库 电话:8610-56225227/28/29/30 传真:010-51017316